惠州市普通高中实行“阳光招生”政策,市直高中按志愿、按分数录取学生。截至7月8日,市直5所公办普通高中正取生、择校生的录取工作已全部结束。
惠城区、仲恺区部分考生中考成绩比较优秀,但由于填报志愿不合理,没有被市直5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为合理安排这部分考生,市教育局决定,中考成绩570分以上未被市直学校录取的考生,统筹分流到市实验中学、市华罗庚中学、市八中和市东江高级中学等4所学校,并按照正取生录取。
其中,中考成绩600分(含600分)以上的,分流到市实验中学和市华罗庚中学;570分(含570分)至599.9分的,分流到市八中和东江高级中学。各学校招生办公室将7月11日、12日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可按照学校通知时间报名。另外,500分至569.9分未被录取的惠城区和仲恺区考生,由惠城区、仲恺区教育招生部门分流到辖区内高中学校。据悉,市实验中学惠城区、仲恺区正取生的录取分数线为599.9分,华罗庚中学为581.8分;市八中正取生的录取分数线为538.6分,东江高级中学为540.4分。(钱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