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大信用的;说出的话,只是当时凭喜怒发出来的罢了!陛下一时发怒,想要杀死他。已经知道不能这样,交由法律处理,这正是忍耐小的愤怒而保持大的信用。臣私下替陛下珍惜这一点。”李世民终于醒悟了,说道:“我执行法律有失,先生您能够加以纠正,我还有什么可值得担忧的呢?”戴胄的这次抗辩,开创了唐代的一个先例,皇帝说过的话,如果不符合法律,最后要以法律为准绳来裁断。这是很了不起的的法律至上的思想,可惜的是,后来都是权大于法了。
史书上说,戴胄经常就像这次一样犯颜执法,不断的推翻李世民一时气恼作出的决定,经过他的手处理的案子,从来就没有冤枉的。这一年(贞观元年),戴胄被升任为尚书右丞,不久改任尚书左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