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内高班招生体检及审核工作顺利结束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区内初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内学办〔2012〕1号)精神及《2012年内高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2012年新疆内高班招生统一考试于6月20日至22日结束,7月8日至12日对外公布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名单,12日至16日各地、州、市公示体检名单并组织体检,7月19日各地、州市派专人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体检合格考生体检表。今年,自治区根据分地区招生计划按比例确定各地体检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地、州、市按自治区下达计划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百万人口以上的地、州、市按下达计划的1:2的比例体检,百万人口以下的地、州、市按下达计划的1:2.5的比例体检,农牧民子女的建档比例不得低于76%。据统计,今年各地、州、市按下达计划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共报送体检合格考生体检表10306份,其中内初班毕业生4187份,本地考生6119份。
根据工作日程安排,自治区内学办商请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协调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10个专业科室的15名政治素质较高、业务水平精良的主任、副主任医师组成专家组,对全区15个地、州、市报送的内高班考生体检表进行了集中审核并反馈。按照《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招生体检标准(试行),专家组严格履行体检表审核与复检程序,建立层层负责制,认真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根据专业技术类别分为三个小组严把体检表审核关,确保体检工作质量。经自治区专家组审核,体检表合格10122份,占报送总数的98.2%,体检表需复检176份,占报送总数的1.7%,体检表不合格8份,占报送总数0.1%。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体检表由各地组织单项复检,当地专家组作单项复检结论,认定复检合格者,将复检结论随同考生档案单独报送自治区内学办,并选派专家与自治区专家共同终审。
集中审核工作结束后,经自治区专家组总结评定后认为,和田地区、伊犁州报送的体检表项目齐全、粘贴规范,做到由两位以上主检医师审核签名,比较符合内高班招生体检工作要求。根据专家组意见,自治区将在今后内高班招生工作业务培训会议上,进一步重申和要求各地、州、市组织考生体检时,必须进行心电图、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等必检项目的检查,确保体检项目齐全,符合要求,切实维护好广大内高班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
自治区内学办马德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