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中〔2012〕39号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考考生申请查核分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社会事业局,局属中学:
为了做好2012年我市部分中考考生申请查核分数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如果个别考生感到中考成绩与自己实际学业水平有较大出入,可以申请查核。考生可要求查核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各个裁切块的得分和总分(即原始分)以及其它学科的等级,而不查核各学科各道题的批改情况(即查分不查卷);核查后,给考生反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各个裁切块得分和总分,其它学科只反馈等级,不反馈原始分。
2、查分程序:凡确定需要查分的考生应于7月16日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身份证和原所就读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填写《查核中考成绩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本申请表由县(市、区)中招办复制)。往届生可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申请查核。各县(市、区)中招办用宁德市教育局中教科日后下发的《查分汇总数据库》做好查分汇总录入工作,并于7月17日上午9:00前用E-mail发送至:ndsgzb@263.net。
3、查询结果反馈:我局将于7月18日18:00前把查核结果用E-mail发送反馈到各中招办,由各县(市、区)中招办负责通知到考生。
4、考生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并对填写内容(姓名、准考号、联系电话、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同时在申请表上签字。
5、考生原就读中学要根据考生平常成绩情况做好是否准许考生申请查核中考分数的把关工作,考生中考成绩不属于反常的,一般情况建议考生不申请查分。
6、各县(市、区)中招办要严格控制申请人数,并按时汇总上报。
7、建议各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待查分结束后进行。
附件:查核中考成绩申请表
宁德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教育 中考 查核成绩 通知
宁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7月5日印发
附件 编号:
查核中考成绩申请表(存根联)
2012年 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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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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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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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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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所在考点、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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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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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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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编号:
查核中考成绩申请表(考生联)
2012年 7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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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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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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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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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所在考点、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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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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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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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此联于 领取核查成绩结果。(请务必填写准考号)
注: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书面申请报告、有关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报考所在地中招办申请查核成绩;
2、考生应对表格内所填内容的准确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