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正式设立莆田体育运动学校的复函
闽教职成〔2013〕10号
莆田市体育局:
你局《关于正式设立福建省莆田体育运动学校的请示》
(莆体〔2013〕9号)悉。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制定的《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和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同意正式设立“福建省莆田体育运动学校”,由莆田市体育局举办,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可以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莆田市教育局指导和管理。
希望你局加强工作指导,按照国家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和管理规程要求,加快完善该校办学条件,切实提高该校办学能力和水平。希望莆田体育运动学校能准确定位,依法办学,坚持以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和建设体育强省为目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积极培养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为莆田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