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中〔2013〕17号
晋江市教育局晋江市招生办关于在一级达标中学开展“初高中直升”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教师进修学校:
为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改革力度,为拔尖人才培养奠定基础,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高教育的影响力。根据省、泉州市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六所一级达标中学开展“初高中直升”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养正中学、晋江一中、季延中学、侨声中学、南侨中学、毓英中学六所一级达标中学。
二、直升名额
养正中学、晋江一中、侨声中学、南侨中学、毓英中学面向本校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季延中学面向季延初级中学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分别招收不超过40名(小于或等于40名)优秀学生直升入本校高中。
三、直升学生条件
1.具有推荐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优”;
3.按规定参加体育中考,体育成绩及格以上。
四、直升学生选拔办法
1.直升试点学校将符合条件学生的初中六个学期期末成绩(第六学期以晋江市质检成绩为依据)累加确定初中三年综合成绩前80名学生,作为直升学生入围对象。
2.在入围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试点校依据三年综合成绩位次确定愿意直升的前40名学生(具体招收人数由学校视生源素质确定,但不得超过40人)。
3.试点学校公示直升学生名单并报市中招办审批。
4.直升学生不必参加中考,只填写《晋江市一级达标中学“初高中直升”学生报名志愿表》(附件1),并由市教育局直接确认为初中毕业。
五、时间安排
4月17—19日,初三毕业班晋江市质量检测。
4月22日前,各试点校成立“初高中直升”试点工作领导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招收办法及操作流程。
4月23日,各试点校公示入围直升资格学生名单,并接受入围学生报名。
4月25日,各试点校在入围学生志愿报名的基础上依据三年综合成绩位次确定直升学生名单,并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示。
4月28日,各试点校将《晋江市一级达标中学“初高中直升”学生报名志愿表》(附件1)、《晋江市一级达标中学“初高中直升”学生花名册》(附件2)报送市中招办审批,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中教科邮箱:jjzjk8@126.com。
4月29日—5月1日,五一节放假。
5月6日—至本学期结束,各试点校组织直升学生进行初高中衔接。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各试点校应强化直升学生招收的过程管理,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学生综合成绩、招收办法、操作流程、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咨询、监督电话:85688012)等。
2.今年我市将取消一级互不定向政策,允许一级达标中学初中毕业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定向学校,因此各试点校直升工作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学校决定”的原则,各校应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确保直升试点工作严格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3.直升学生在中考“七率”测算时,按9A计入生源校中考成绩;在普通高中新生生源分析时,计入全市前18%优质生源。
4.各试点校应充分利用“初高中直升”试点的契机,下大力气办好初中。大胆摆脱中考的束缚,按初高中六年一贯的方式思考课程设置,统整初高中课程,真正从立足学生未来发展来组织教学,为拔尖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5.所有直升工作应于4月28日前完成,各试点校应严格按文件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附件:1.晋江市一级达标中学“初高中直升”学生报名志愿表
2.晋江市一级达标中学“初高中直升”学生花名册
晋江市教育局
晋江市招生办
2013年4月17日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晋江市陈晋永常委、史思泉副市长。
晋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