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普通高中“分配生”的招生要求是什么?
普通高中“分配生”是指为促进各初中学校均衡发展,从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中拿出一部分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分配生”须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A等。
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的录取办法是:在统招批次先进行“分配生”的录取,然后完成统招生的录取工作。“分配生”录取以每所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每所初中学校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填报志愿、分配生计划及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如在普通高中统招
录取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分配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可降
20分进行录取。如降20分仍不能完成“分配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面向市区所有初中学校统一录取。
2012年三门峡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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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分配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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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一高 |
三门峡市实验高中 |
三门峡市外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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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 |
30 |
35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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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 |
47 |
54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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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中 |
47 |
54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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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中 |
38 |
43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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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中学 |
50 |
57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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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中 |
14 |
16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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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中 |
9 |
1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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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35 |
270 |
150 |
各县(市)普通高中分配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教体局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市区分配生录取办法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