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照顾性政策
参加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加分的形式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后参加录取。
(一)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2分照顾
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信息学奥赛等获一等奖考生。科技创新大赛合作项目,仅取证书排名第一的予以加分,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因属集体合作项目,照顾加分最多不得超过2人(含2人),下同。
在初中阶段参加设区市级(市人民政府、教育局或教育局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举办的运动会、青少年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上述可享受照顾的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体操、健美操、篮球、排球(含软排球、沙滩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等12项,下同。
(二)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3分照顾
三明市区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农村户口独生女、二女结扎户子女;
残疾独生子女考生(农村户口残疾独生女可同时享受农村户口独生女和残疾独生女的加分照顾)。
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比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信息学奥赛等获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或教育厅与其他部门联合)以上举办的运动会、青少年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国家级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和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以及获省级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和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
(三)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5分照顾
梅列区、三元区农村户籍及其他县(市)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10分照顾
受设区市(含)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
(五)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20分照顾
烈士子女。
(六)军人子女有关照顾性政策按三明市教育局和三明军分区政治部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取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填写《注意录取登记表》,其名单和照顾项目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除以上照顾政策外,各县(市、区)不得增加其他照顾政策和分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招生计划的宏观调控。通过招生计划数的分配和招生结构的调整来推进改革,为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服务,为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服务。对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县(市、区)和学校,市教育局在招生名额分配和政策上将给予更大倾斜。
(二)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各县(市、区)和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引导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报考、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通过专业调整调控招生,引导考生报考国家、省级重点专业所在学校就读。输送到市直属中职学校招生数按生源地统计,纳入各县(市、区)招生人数和招生任务统计。
(三)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市颁招生计划,根据招生计划合理设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严格控制“择校生”招生比例,“择校生”不得突破正招生的20%。民办普通高中需向其他设区市招生的,应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发函,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招生。对违规跨设区市招生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高中学籍。
(四)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坚持政策公开、计划公开、录取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纪检监察、教育行政等部门对中招工作进行监督,杜绝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下违规招收初中毕业学生的行为。
附件:2014年三明市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
2014年三明市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主 办 部 门 |
备 注 |
4月17日 |
中考报名培训工作会议 |
市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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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28日 |
九年级考生报名 |
市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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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10日 |
八年级考生报名 |
市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 |
5月25日 |
1.市中考考务工作会议
2.发放档案袋、准考证、计划本、志愿表 |
市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 |
5月25日—31日 |
普高、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志愿。 |
各相关确认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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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6月22日 |
1.中考命题
2.答题卡设计与印制 |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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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6日 |
1.报送中考试卷订单
2.向招生学校发招生录取地点的通知 |
各县(市、区)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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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8日 |
1.核对各县(市、区)考生信息,准考证生成
2.报送考生信息,打印考生条形码 |
市中招办
各县(市、区)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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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
1.审核注意录取考生名单
2.下午召开中考考务会议 |
市中招办
各县(市、区)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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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
派专车接运中考试卷、答题卡、条形码 |
各县(市、区)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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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22日 |
1.中考
2.按时将试卷答题卡上送 |
市中招办
县(市、区)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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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26日 |
答题卡扫描 |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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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30日 |
网上阅卷 |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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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4日 |
中考数据处理 |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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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 |
发布文考成绩 |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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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17日 |
1.普高切线招生,向市招生办报送“普高录取新生名册”信息
2.整理报考五年制高职考生档案
3.部分五年制高职学校面试
4.整理报考五年制高职、中职学生档案 |
市中招办
县(市、区)中招办 |
|
7月25日-30日 |
各县(市、区)送报考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考生档案、考生志愿信息,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录取 |
县(市、区)中招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