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2015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另行发文。
附件:1.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项目一览表
2.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内容
3.2015年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含二线运动队学校)高中阶段招生一览表
4.2015年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分团队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年3月18日
附件1
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
政策性照顾项目一览表
编号 |
考生条件 |
对象 |
证明单位 |
降分幅度 |
1 |
烈士子女;现役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现役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现役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子女;现役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军人子女 |
考生 |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
降20分 录取 |
2 |
现役作战部队军人子女;现役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 |
考生 |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
降10分 录取 |
3 |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人民警察的子女 |
考生 |
省市级公安局 |
降10分 录取 |
4 |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
考生 |
户口所在区县
侨务部门 |
降5分录取 |
5 |
少数民族学生 |
考生 |
考生提供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
降5分录取 |
6 |
台湾省学生 |
考生 |
初中就读学校
所在区县台办 |
降5分录取 |
7 |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中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
考生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
降5分录取 |
注:上述项目照顾不可累计。
附件2
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内容
序号 |
公示项目 |
公示部门 |
1 |
招考政策 |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
2 |
实施方案、操作要点 |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 |
3 |
主要工作日程、考试日程 |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区县招生部门 |
4 |
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 |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
5 |
招生计划、范围、收费等 |
区县招生部门 |
6 |
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招生学校计划数、招生要求和择优录取办法 |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招生学校 |
7 |
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推荐生数额、推荐生名单 |
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
8 |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批次预录取名单 |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 |
9 |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正式录取名单 |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 |
10 |
“名额分配”招生办法(含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学校及名额数等) |
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
11 |
民办学校2014年实际招生人数和2014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
区县招生部门 |
12 |
因残、因病免考体育考试考生名单及免考项目 |
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
13 |
体育、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拟降分录取的体育、文艺特长生名单 |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招生学校 |
14 |
政策性照顾考生名单 |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
15 |
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招生方案 |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招生学校 |
16 |
持外国护照学生招生方案及招生学校 |
区县招生部门 |
17 |
考场规则、考点安排 |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 |
18 |
各类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 |
19 |
各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 |
区县招生部门 |
20 |
监督电话 |
市、区县教育监察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