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诸暨市2013年高中招生工作承诺书(高中段)
市教育局:
在2013年度高中招生工作中,我们将立足全局,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完成招生任务。特作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领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局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做到政令畅通,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2.不搞虚假和欺诈宣传,未经局批准,不在各种媒体进行招生宣传,不误导学生和家长,不损害兄弟学校,不擅自到初中学校宣传招生;不直接接触学生及其家长,不上门宣传招生。
3.严格执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和高一新生学号总量控制制度,不超招一人,不降低一分,不多收一元。
4.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控制招生规模,维护招生秩序;不利用降分等方式争取生源;坚决杜绝有偿招生。
5.严格执行市核定的收费标准,不擅自增加或减免费用,不以降低收费标准为手段争取生源。
6.积极配合责任科室履行督察职责,以身作则,切实维护好督察区域内的招生秩序。
若我本人和我校在今年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纪律,不践行上述承诺,我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
承 诺 人:
二○一三年四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