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1.体育类
考核时间:6月30日,考生须在上午8:00开始检录,8:30开始考核。
考核地点:深圳中学高中部(罗湖区人民北路)。
2.音乐舞蹈及表演类
考核时间: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和30日上午(8:30~12:00)进行考核,考生须提前在深圳教育网(网址:www.szeb.edu.cn)查询具体考核时间及顺序,并提前候考,按时参加考核。
考核地点:深圳市高级中学初中部(福田区农林路)。
3.美术类
考核时间:
绘画:6月29日上午9:00~11:00(素描);11:20~11:50(速写);下午2:00~4:00(色彩)。
书法:6月29日上午9:00~10:10(临摹);10:30~12:00(创作)。
考核地点:深圳市美术学校(考生须按规定考核时间提前30分钟入场)。
6月28日下午4:00后,考生可自行到相关考点查看考场。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有关2013年深圳市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在深圳教育网(网址:www.szeb.edu.cn)查询。
(三)考核组织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各特长专项、细项的考核内容,考核试题由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按考核要求制定,密封后现场开封考试,任何人员不得将试题带出考场。
市教育局建立深圳市高中特长生统一考核评委专家库。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于特长生考核开始前,从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各专项专家组成评审组,负责特长生统一考核评分工作。特长生评委专家实行回避制度。评委名单不得于考前公开。评审组评委须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确保评分客观、公平、公正。
体育、音乐舞蹈及表演类考核均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核实况。
(四)考场纪律要求
1.考生一律凭加盖公章的特长生专项统一考核准考证参加专项考核。考生须随身携带并保管好本人的准考证,以备考评组随时查验。
2.体育类考生须按时参加检录后再进行考核;音乐舞蹈及表演类考生在候考场点名后抽签,再按照抽签顺序进行考核;美术类考生按照考场编号在指定考场进行考核。
3.考生须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具,考核现场不提供各专项《考核标准》中规定以外的考试用具。
4.不得将通讯设备带入考核区域(含候考区域),考核现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视为作弊行为。
5.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或候考室。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任意走动,不得议论考题,服从考评组统一安排,考核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地离开考场,不得逗留。绘画、书法类考生在考核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
6.绘画、书法类考生的卷面非规定处不得出现考生本人的姓名、印章、符号等,否则计为零分。
7.送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8.患有传染性疾病仍坚持参加考核的考生须主动与考评组联系,考评组另行安排试室。
9.考核现场评委、考务人员及考生均须严格遵守各考场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核资格或成绩;违反评审及考务纪律的评委或工作人员,取消其评审或考务资格,并严肃处理。
(五)考核成绩公布
特长生专项考核成绩及专项合格分数线在深圳教育网(网址:www.szeb.edu.cn)和深圳招考网(网址:www.51a.gov.cn)公布。
五、特长生录取
(一)高中特长生从参加2013年深圳市中考且符合当年中考报名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二)特长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依据考生填报的特长生志愿、中考成绩及专项统一考核成绩,进行网上录取。
(三)特长生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的特长生招生计划,从今年报考本校特长生的考生中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专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被录取。各校特长生均按照招生计划中的专业细项分别进行严格录取,各校各具体专业细项之间的招生计划均不得互相调剂。各校负责向考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四)各校从报考本校的考生中按专业细项分别录取特长生,即从专项考核合格、中考成绩达到本校本专业细项特长生最低录取线的考生中,分专业细项严格按照其专项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特长生名单;专项成绩相同的,再以其中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特长生名单,直至用完招生计划。特长生的录取不限学科等级及综合评价等级。
(五)市招考办、德育与体卫艺处与各招收特长生学校共同进行特长生的拟录、投档及网上录取工作。特长生录取名单将通过“深圳招考网”(网址:www.51a.gov.cn)向社会公布。未经招考部门正式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向考生发出特长生录取通知。
(六)已录取的特长生均为正取生。各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直接转录普通生。
(七)报考特长生的考生仍须填报普通学校志愿。凡已录为特长生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特长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根据其中考文化成绩和普通学校志愿,参加普通生的录取。
六、特长生培养
凡以特长生身份入读高中的学生,须与校方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内容由招生学校依据本校实际拟定。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必须对每届招收的特长生建立特长培养档案,确保特长生培养质量。市教育局将对各校的特长生培养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特长生培养工作未达到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取消今后招收特长生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七、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监督管理
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要接受特长生招生考试监督组以及社会的监督。监督重点是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核、现场考核和录取工作。
市教育局高中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投诉电话:82001512,电子信箱:szjyjijian@126.com。
八、有关说明
本方案所称特长生,是指公办高中特长生。民办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与公办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一并下达,考生报考民办高中特长生须在“提前批”填报特长生志愿。民办高中特长生报名、考核、录取等均参照本方案有关要求,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实施。有关具体安排,考生可直接向所报考的民办高中学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