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体卫艺〔2013〕21号
各有关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普通高中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丰富和活跃学生课余文化艺术生活,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苏州市高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活动。现将有关比赛活动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2012年9月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在校在籍的有声乐、器乐、舞蹈特长的高二学生(不包括中专、职中、中师)。
二、参赛要求
1.独唱:自选一首歌曲。一律采用钢琴伴奏,伴奏者自带。演唱时间不超过六分钟。
2.独奏:自选一首乐曲。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自带。演奏时间不超过八分钟。
3.独舞:参赛选手自选一个舞蹈。伴奏带自备。演出时间不超过六分钟。
三、报名办法与时间
1.市直属学校由学校组织报名参赛。
2.每人限报一项(独奏限报一种器乐)。
3.各市、区所属学校由教育部门组织报名参赛。报名人数分配:张家港市、常熟市、吴江区高二学生各18人以内;太仓市、昆山市、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高二学生各12人以内。各项目与人数统筹兼顾。
4.各单位于7月1日前将报名汇总表以电子稿形式报苏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联系人:邹焰,联系电话:65151219,邮址:zybmster@sina.com。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比赛于2013年9月下旬进行。具体比赛时间和各项目比赛地点于赛前预备会议上通知。
五、组别与奖项
本次比赛设市区组和县市组,各组别分设声乐、器乐、舞蹈一、二、三等奖。
六、其他
参赛的苏州市直属学校各派领队一名;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各派领队一名,于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2:30在苏州市教育局212会议室参加赛前预备会议。
请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和市区各有关学校接本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苏州市高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报名汇总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13年6月3日
附件
苏州市高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报名汇总表
单位盖章:
项目 |
节目名称 |
时间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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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联系电话(手机):
注:1.报名表请以电子稿形式于7月1日前报苏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文件名:XXX学校高中“三独”比赛汇总表,联系人:邹焰,
联系电话:65151219,邮址:zybmster@sina.com。
2.学校名称栏请务必填写学校全称。
3.独奏参赛者务必在项目栏填写参赛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