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中学:
根据台招委[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县今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县、乡镇(街道)两级要成立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做好今年的体育考试工作,县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汤 京
副组长:梁建平、顾智勇
组 员:徐能进、叶安逸、陈正其、陈宏强、杨忠斌、杨贤汉、蔡继国
二、考试时间:暂定四月中下旬,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项目及计分办法:
今年体育考试仍采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运动专项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为40分,其中体质健康标准测试20分,运动专项素质测试20分。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为:肺活量体重指标、身高标准体重、立定跳远、握力体重指数等四项。计分方法按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8分六档记分(具体换算办法见附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由乡镇(街道)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并将体质测试分项记录的原始数据报台州市教育考试院,此数据将作为对普通高中学生体质监测的起点成绩。此项工作要求在4月15日前完成。
运动专项素质测试项目为二项:一是长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二是实心球。每项分值为10分。测试时间暂定四月中下旬,监试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抽调,统一安排,考点设置和考生来源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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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名称 |
考 生 来 源 |
考试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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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 |
1、外语学校 2、赤城中学 3、实验中学 4、育英中学
5、螺溪中学 6、栖霞中学 7、福溪中学 8、始丰中学
9、南屏中学 |
实验中学
田径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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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中学 |
1、平镇中学 2、前山中学 3、屯桥中学 |
平中田径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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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初中 |
本校学生 |
本校田径场 |
设考点的学校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力,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考试场地除监考人员、当场考试的考生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考试场地必须做到全封闭,所有人员凭证出入。考点学校还应准备好考试用的器材,按要求布置好考试场地。
考生不得穿钉鞋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由记录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进行填写,凡填错需要更正的,必须由记录员、监试组长、监督员三人共同签名才有效。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立即张贴公布,接受考生、家长的监督。
四、凡经残联认可的(以残疾证为准)既未修体育课又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残疾考生体育成绩总分记25分;因身体原因经批准体育免修一年以上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体育成绩总分记20分;经县医院确认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补考且平时体育课表现较好的考生体育成绩总分记15分。
五、各校要加强对体育测试的组织与管理,认真规范地组织好体育测试,强化体育测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所使用的仪器须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在组考各环节上均以“安全”为前提,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生和考评人员的人身安全。学校在体育考试前应给家长发一封信,告知家长体育考试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学生身体有异常的,家长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也要组织班主任和校医逐一摸清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要及时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办理免试手续,避免发生意外。学生赴考务必有校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正规客运车辆,严禁超载超速。体育考试期间校医必须随考,无校医的学校须聘请当地卫生院医生随考,并做好救护工作。各校要制订体育考试赴考方案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分与中考体育成绩换算表
附件2:运动技能专项素质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3:天台县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成绩登分单(样张)
附件4:天台县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证(样张)
附件5:天台县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准考证(样张)
附件6:天台县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成绩册(样张)
天台县教育局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