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推进,县城居住小区建设速度加快,大批农民工涌向县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进城就学人数猛增与城区中小学实际容量过低的矛盾日益加剧,同时,城区大建设、大开发致使众多的拆迁户住址与户口所在地住址分离,小学难以全面实行划片招生,引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落实《义务教育法》,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妥善解决县城“入学难”问题,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五河县城关地区2012年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368人,二实小230人,五河一小138人,五河三小230人,城南小学280人,建设小学92人,计1338人。
(二)招生条件
1. 适龄儿童必须是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 有正式城区户籍。
3. 有疫苗接种证明(计划免疫证)。
4. 非城区户籍的农民工随迁子女除具备上述1、3条件外,还须持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并提供如下证件之一:
(1)有在县城购房房产证或2012年6月底前开具的购房全额发票(附原件)。
(2)有2012年3月底之前在县城经商的营业执照和交税发票或进货凭据(附原件)
(3)进城务工半年以上的,须持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存折或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三金”保险发票(附原件)。
5. 在我县落户的客商子女(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高级技术人才),除具备上述1、3条件外,由县发改委、招商局、人社局出具证明,本人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6. 城南片的适龄儿童一律录取城南小学(含旧县、城南新建小区、东西凌、化肥厂、花木王、城南工业园区等)。
7. 张庙小学学前班的适龄儿童一律录取张庙小学。
(三)招生原则与办法
1. 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
2. 录取批次:第一批次是城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第二批次是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3. 如招生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将采取电脑派位办法,解决生源均衡问题。
4. 电脑派位落选者,一律录取到城南小学,确保符合城区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招生程序
1. 公布正式方案
7月23日,县教育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将五河县2012年城区小学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原则、招生办法、招生程序)通过媒体、电视、五河教育网及各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宣传栏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幼儿园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咨询工作。
2.填写表格
7月底前,符合五河县2012年城区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主动到适龄儿童原就读幼儿园(学前班)领取《五河县2012年城区小学招生报名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子女入学交通安全和接送方便等因素,为其子女代填 《五河县2012年城区小学招生报名表》。
3. 报名登记
(1)8月15—16日,有城区正式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本、报名表、疫苗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就近学校报名登记。
(2)8月17—20日,符合城区小学招生条件的非城区户口(购房、经商、务工),适龄儿童家长持符合招生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到就近学校报名登记。
4. 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校要以“五河县2011—2012学年城关地区幼儿大班(学前班)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报名时,按照招生条件,严格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详细地址及原就读单位名称,父母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 新生录取
(1)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按批次直接录取。
(2)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程序如下:
①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进行编码,录入信息。
②确定摇号人。摇号人由县纪检等相关部门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中按招生计划数1:30的比例随机抽取并向社会公布。
③电脑摇号。摇号人按规定程序按比例摇号。三名工作人员记录,三名工作人员监督。按招生计划摇号结束后,当场打印录取名册。
④县纪检组、学生家长代表等相关工作人员对电脑派位进行全程监督,审核无误后在录取名单上签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新闻媒体对电脑派位实行全程录像。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五河二中660人,五河三中900人,计1560人。
(二)招生条件
适龄儿童应是城关地区小学六年级在籍在校生(不含民办学校)。
(三)相关政策
从2011年开始,五河一中、五河二中高中招生不再实行划片招生,五河二中毕业生可报考五河一中。
(四)招生办法
1. 实行“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学范区划片如下:
五河二中学范区:北至淮河路,南至兴县路(含旧县、化肥厂、东西凌、城南新建小区、城南工业园区)。訾圩片、金岗片的学生可填报五河二中、安淮学校或头铺初中。
五河三中学范区:南至淮河路,北至浍河大坝(另含张庙小学)。
2. 报名时间:7月25—29日
3. 操作办法
(1)县教育局公布城区小学在籍在校生名单(参加六年级教学质量集中监测)。
(2)根据学生填报志愿,首先录取五河二中初一新生。
(3)未被五河二中录取的学生持户口本,按上述学范区,到就近学校报名登记。
(4)招生学校及时公布报名学生相关信息(内容同小学)。
(5)如招生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可直接录取。
(6)如招生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将优先录取本学范区学生,剩余学生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区域:淮河路与浍河路之间(有正式城区户籍和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参加电脑派位,其他区域一律按学范区录取),派位办法同小学。
三、工作要求
1. 各校须按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学生相关原始证件、凭证及家庭详细地址,认真核对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是否相统一,收齐保管好户口本原件(避免重复报名,录取结束后,及时退回监护人)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将报名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2. 任何学校必须按《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通过考试、面试等形式拒绝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招生学校不得提前招生或开班上课,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否则,县教育局不予审批入学学籍(未足龄的无法进入全省学籍网络化系统)。
3. 对出具假证明、假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县教育局将有关情况函告相关部门,建议严肃处理。
4. 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在纪检部门监督下,严格标准,规范操作,确保今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五河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