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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教育局2013年中招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2exam.com 2013-6-5 11:54:51

长教体〔201387号 长垣县教育体育局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二〔201336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3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我县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2013年我县的中招工作,在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和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县中招办和县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各中学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二、招生计划

全县初中毕业生12000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5000人。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计划为5000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五年制专科实验班及“3+2”分段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按上级下达的计划执行。

三、招生原则和办法

(一)初中招生

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初中招生时间集中在615—16日两天。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50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准举办任何名目的实验班、特长班和重点班等。各初中学校不准再招收复读生。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不得加收借读费或其他费用。

具体招生要求按《长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初中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长教体〔201298号)和《长垣县教育体育局 长垣县公安局关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制非城区户口居民子女入学的通知》(长教体〔2012189号)执行。

(二)高中类招生

高中类招生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学校、五年制专科实验班及“3+2”分段制高职招生。高中类招生仍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的办法,一次考试,分别录取。

1、招生对象及条件

    1)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含五年制专科实验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91日后出生)。

    2职业学校招收初、高中毕业生、青年农民、农民工、退役士兵、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免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参照公办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非涉农专业学生按学生总数15%的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

    各初中要按不低于初中毕业生数50%的比例,动员和引导考生选报职业类学校,以实现全县普通高中与职业类学校招生规模1:1的目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在评估初中教育质量时,对升入职业类学校的学生与普高学生同等对待。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各校要依据《长垣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认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全县各初中综合素质评定的等级比例为:A30%B40%C29-30%D等不超过1%

    3、报名

    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各初中学校负责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采集本校考生报名信息。考生可通过该平台进行注册并报考,既可以选报普通高中,也可以选报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按照考生报考类别分别生成《考生基本信息表》、《考生报名信息表》,有加分项目的考生还需在网上申请并打印《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照顾对象登记表》。各学校于65--6日持《考生基本信息表》、《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照顾对象登记表》及加分类证明到县教育体育局审验(具体审验时间见附件2)。报名考务费每生38元。

    4、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志愿

Ⅰ、志愿设置

今年省教育厅面向全省设置了“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提前批志愿。长垣县设置了提前批和第一批志愿。县提前批为“体育艺术类”志愿;第一批为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第一批次设置一个统招志愿和一个择校志愿。

Ⅱ、招生学校

    省提前批志愿为面向全省招收“宏志班”的学校。县区提前批次的招生学校为县十中(体育艺术类200名)。

第一批志愿学校:县一中、县十中、 河南宏力学校、长垣县育才高中。

    Ⅲ、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提前批和第一批志愿。

填报省提前批“宏志班”志愿的考生,需持乡、村或社区、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由县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按照《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豫政[2006]21号)的有关规定审定考生报考资格(报名时审定),具备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

填报县区提前批体育艺术类志愿的考生,需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测试(64日上午9点在县十中进行),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

报考普通高中第一批志愿的考生,可以分别填报一所本批次学校的统招和择校志愿。其中填报河南宏力学校、长垣育才高中和在择校栏填报县一中或县十中志愿的考生和家长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录取,考生要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或择校收费标准交纳费用。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打印出《2013年河南省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简称《志愿表》),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并由学校于613日前集中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2)普通中专志愿

报考五年制专科、“3+2”分段制专科学校并达到建档线和报考普通中专学校(含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凭准考证于78--15日到县中招办进行建档。

3)职业类志愿

所有考生均可选择长垣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或长垣县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分别作为第一和第二志愿

5、考试与命题范围

文化课考试仍采用单科考试方案,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

考试时间定于6 25日至26日举行。

各学科考试具体时间和分值(见附件1)。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请各考点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为便于指导学生复习,随文下发《2013年河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要求》(见附件2)。

思想品德和历史开卷考试,允许考生自带参考资料参加考试。开卷考试,考生必须坚持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相互商量和相互抄袭。

我县今年继续对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课操作进行考试(满分15分),成绩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并按满分5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6、评阅试卷

试卷由县中招办统一组织评卷。评卷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阅卷程序和纪律,加强管理,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7、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

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包括各学科成绩和总成绩),原则上以等级制方式呈现。中招考试成绩由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确定等级并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不得对学生进行排名或公布名次。

8、录取

1)宏志班的录取。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的录取,由省教育厅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上发布招生学校名单、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确实无力完成高中学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学校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

    2)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县中招办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总等级和考生志愿统一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达不到AB者,县一中、县十中不予正式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为D等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们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将县一中、县十中正取生计划的60%分配到各初中。县中招办将根据考生毕业学校的“分配生”指标、考生成绩和考生志愿,分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以下50分以内。

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要统一管理所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

3)五年制专科实验班、“3+2”分段制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录取

五年制专科实验班、“3+2”分段制高职层次的录取,由省、市招办统一管理,全省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只录取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不进行凭证录取。中专层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高中落选而补报五年制专科实验班、“3+2”分段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学生只能参加上述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第二批录取(10月份)。

4)职业学校录取

职业学校录取要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考生可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到报考学校建档,并第一时间建立电子学籍,10月底前由学校集体到县教育体育局职教科审批、并建立学籍档案。

9、照顾标准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甄别照顾对象、掌握照顾标准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凡照顾对象,均要严格审查资格,并在学生所在学校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以考生所在学校为主,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初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查和评估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要通过中招工作,认真分析和总结普通初中在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使普通初中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964号)要求,提高认识,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完成省教育厅下达我县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省教育厅将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所提供的数据作为掌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的唯一依据,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电子学籍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为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办理、助学金发放、免学费和招生任务统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助学金等相关工作。

    (四)认真落实“双拥工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双拥工作。要把军人子女入学入园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坚持军人(烈士)子女入初中、小学、幼儿园安置率达到100%

    (五)对残疾人考生,只要能够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所报学校要一视同仁予以录取。同时也要解决好弱势群体和特困家庭子女的入学工作。

    (六)县教育体育局设立中招咨询电话(8844940)。各学校也要设立招生专线电话,并将电话号码公布于众,接受考生及学生家长的咨询,并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和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

五、加强管理、严明纪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中招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确保中招各项政策的贯彻和落实。

(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1、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所收费用;私自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2、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作为全省提前批次进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要在715日之前结束。

3、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教育行政部门要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20%,严禁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有关政策,严禁以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名义招生。

4、各学校要实事求是地发布招生信息,不准做任何虚假招生信息。学校之间不得相互诋毁或用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5、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

6、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各类招生计划不得混用。各普通高中最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4人。

(三)加强考试信息管理

为使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今年我省将统一实行中招网上录取。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填报志愿、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

各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并确保学生信息资料的准确无误,为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办理、助学金发放、免学费和招生任务统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确保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搞好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有关政策,使全体教师、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中招政策。同时,要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政策,宣传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政策、弹性学制、学分银行、分段制完成学业措施等各项优惠政策和优秀毕业生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中等教育协调发展。

中招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认真执行招生纪律,要坚决维护中招工作的严肃性,对违反政策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我县今年中招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长垣县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2.长垣县2013年中招报名审核安排表

    3.河南省2013年中招考试方案

    4.2013年河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要求

                               

                                 20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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