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文件
集教 〔2012〕 95 号
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集美区2012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区教师进修学校、区招办、各中小学:
现将《集美区2012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初招 工作 通知
抄送:集美中学。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2012年5月28日印发
(存档3份)(共印8份)
集美区2012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和规定及《厦门市2012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2年我区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小学毕业考试和体检
(一)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时间安排在6月9日进行;考查科目为英语,时间安排在6月2日进行,具体由各直属小学、中心小学组织实施。
(二)毕业和结业
各小学根据《厦门市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对毕业班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确认毕业或结业资格。
(三)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格检查表》,列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办法
按照《义务教育法》,今年我区初中招生工作的原则仍是: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择优择校。所有学校(含民办校)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与文化课学科相关的入学测试。
全区小学毕业生只进行毕业考不进行升学考,服务区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片区内直升初中(港、澳、台、外籍学生给予市民待遇,与本片区户籍学生一样划片招生)。小学结业学生允许在片区内带科升学。公办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的实现途径是划片,在片区内就学即为“就近入学”;部分民办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的实现途径是按照公办学校空学位数进行电脑派位,对未能派到位的引导到合法的民办学校就学。
在确保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全部进入公办中学的前提下,区属各公办中学要将所有空学位用来录取在我区小学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公办初中招生对象
1.持有本区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并取得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统编学号,操行评定合格以上,体检合格,修完小学全部课程,取得毕(结)业资格的应届小学毕(结)业生。
2.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非本区常住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在我区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外籍等应届毕业生。
4.在我区已批办的民办小学就读的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非本市、本市非本区户籍),回原籍升学确有困难的,必须向现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非本市常住户口小学毕业生要求在集美升学(借读)申请表》或《本市非本区常住户口小学毕业生要求在集美升学(借读)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生办)审批。经批准在我区升学的所有非本区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招办按划片录取。集美小学,集美二小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按暂住证地址划入片区中学,其余公办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毕业学校划入对应中学。申请在我区初中就读的非本区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是在集美有生活基础,学习、生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能坚持在我区公办中学学习至初中毕业的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
集美区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4日——5日。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集美区2012年秋季初级中学招生报名表》,交验户口簿,缴交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照片2张。各校应于6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报名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户口复印件(首页和本页A4纸复印在同一张)(随班就读学生需附上筛查鉴定表、医院鉴定证明材料、残疾证等复印件)、《集美区2012年毕业考报名花名册》及电子文档一同送交区招生办(陈嘉庚族属还需附上相关证明直接贴在《报名表》左上方)。每个毕业生的各项档案材料要集中按序整理、装订,档案顺序与花名册的排列顺序一致。毕业生档案的份数与报考花名册人数不一致的要在备注栏说明)。
具有岛内户籍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要求回岛内升学的,应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由区教育局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的派位片区。岛内户籍小学毕业生一经决定回岛内报名升学的,就不允许再参加岛外的报名。必须及时填写《厦门岛内常住户口(含蓝印)岛外就读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岛内升学申请表》。
岛内户口因特殊原因回岛内升学存在困难要求在我区中学(包括集美中学)就读的毕业生和同安、翔安、海沧区户籍因父母工作调动,住址迁移等特殊原因要求在我区报名升学的毕业生应填写《本市非本区常住户口(不含本区蓝印)小学毕业生要求在集美升学(借读)申请表》,由学校汇总送交区招生办核准。
根据厦府办〔1998〕078号文、厦府办〔1999〕141号文和厦府办〔2000〕226号文规定,符合厦门市捐资兴学有关条件要求选定中学就读的,应于6月18日前将书面申请(选择的学校志愿应不少于2个)及有关材料送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根据厦委〔1999〕078号文、厦委办发〔2006〕39号文关于“继续给予市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特殊照顾,其子女由异地、境外(国外)转入,就读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允许择校择园一次,免收择校择园费用;如未享受择校择园照顾的,参加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参照归侨子女享受照顾分待遇。”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要求选定中学就读的,应于6月18日前将书面申请(选择的学校志愿应不少于2个)及有关材料送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自愿选择到民办中学就读毕业生应在报名时确定,不参加初招划片或电脑派位。
(四)录取
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特色学校(班)和政策照顾生的提前录取;第二阶段进行初招划片录取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电脑派位录取。
1、 特色学校、班(生)的录取
(1)外国语学校今年向岛外招收90名新生。(分配给我区具体名额由市教育局安排)
报名时间为6月11-12日。
报名条件:①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习惯;②小学毕业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为优;小学在尚未进行毕业考的地区就学的本区户籍学生,须五年级上、下学期及六年级上学期语文、数学、英语单科评定全部优秀,对学习外语有浓厚兴趣,口齿清楚,模仿力强;③身体健康,体育达标。符合条件学生均可报考。
各学校要在小学毕业考后根据学生毕业考成绩,认真审核报名条件,确认其是否符合外国语学校报名资格,于6月13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数据及报名表、汇总表交区招生办。区招办于6月14日将本区报名外国语学校的学生汇总数据交市招生办。市招办组织电脑抽签工作,抽取参加外国语学校面试的学生。
录取办法:在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者中,按1:1的比例,由电脑随机抽取学生(具体名额由市教育局安排),参加由外国语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报市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录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学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科技中学今年招收1个岛外班50名,区下达的推荐名额为50名。推荐报考的基本条件为:1、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含蓝印)的集美区201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2、身体健康并爱好科技活动、思想品德优良;3、有生活自理能力,愿意在校住宿学习。
科技中学的推荐报名时间截止6月2日。科技中学面试与动手能力的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校推荐具体办法由各小学参照以往自行拟定。但应做到推荐指标、推荐条件、推荐具体办法、推荐名单公开,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行政会集中研究后,报区招生办审查,并向社会张榜公布3天,公开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经上级审批,列为教育教学特色试点校(班)的还有:音乐学校、市体育运动学校、厦门一中声乐特长班、双十中学舞蹈特长班、厦门六中艺术班、厦门二中足球特长班、厦门五中表演艺术特长班、观音山音乐学校艺术特长班、大同中学(前埔校区)舞蹈与声乐特长班、北师大海沧附属学校乒乓球特长班、同安一中美术与声乐特长班、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英语特长班、翔安一中排球与田径特长班、新店中学田径与篮球特长班。
厦门外国语学校今年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抽签方式录取新生。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英语特长班的招生参照厦门外国语学校的招生办法执行,不再举行英语能力测试。其他特色学校(班)招生时只可进行与办学特色相一致的体育、艺术或科技方面的能力测试。
各特色校(班)的招生指标、条件招生办法由市教育局核准后,于5月30日前在市教育局和学校网站上公布。详见各特色校
招生简章。
五缘实验学校以学校周边楼盘为主要招生片区,除本校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和片区内生源直接派位录取外,剩余学额通过面试面向片区外招收部分小学毕业生。
双十中学思明分校以所在海峡国际社区为主要招生片区,除本校片区内生源直接派位录取外,剩余学额以思明区为主通过面试面向片区外招收部分小学毕业生。
今年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台生班继续招收台商、台胞子女(简称台生),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台生班名额各80人,外国语学校台生班名额35人。在我市岛内公民办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中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商、台胞子女可选择参加就读小学所在片区的电脑派位,也可选择参加台生班的电脑派位。暂住在岛内而不在思明、湖里两区小学就读的台生,若要参加台生班派位,须到暂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报名。拟选择上述3所学校的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在报名表中排序填报,且须填满志愿。录取时,按志愿顺序由电脑随机派位。
2、区内各中学的录取
(1)公办小学毕业生的录取。
各中学录取新生采取以一所中学对应招收附近若干所小学按照户籍划片招生。区内少数人户分离的毕业生升学确存在困难者,于6月5日前可按实际居住地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集美区初招跨片升学申请表》,附上有效证明,经学校初审,区招生办审批后,方可跨片录取升学。具有我区常住户口而在外区、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区中学(含集美中学)升学的应于6月30日前将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校生证明、社区居委会证明、报名表和毕业生档案送至区招办。
(2)民办小学毕业生的录取。
我区合法民办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中于2月9日前已经在本校实际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的本市户籍学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推荐参加电脑派位升入公办中学。电脑派位分为三个片区,第一片区安排498个学位,第二片区安排197个学位、第三片区133个学位用于招收上述符合条件的学生。
①推荐条件:
在英贤、康德、杏美、育青、润泽五所民办小学就读的,身体健康、品德合格,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基础,能适应公办中学的学习生活,在集美有生活基础,学习、生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具有走读条件,能坚持在我区公办中学学习至初中毕业的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以及父(母)亲在厦暂住并且目前仍在厦务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厦府办〔2010〕292号)精神,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优先推荐参加派位:
A.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厦暂住。学生父(母)在岛外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B.学生父(母)在厦务工一年(含一年)以上。
C.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一个年度须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D.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
②名额分配
根据我区各公办中学的预计空学位数确定,具体名额见附件。
③推荐办法
具体推荐办法由英贤、康德、杏美、育青、润泽五所学校制定,推荐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公正。推荐办法应于6月5日前报区招生办备案,并张榜公布3天。
④报名要求
获得推荐资格的民办小学毕业生,应持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等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表》、《非本市常住户口小学毕业生要求在集美升学申请表》,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按照相关政策,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必需填满派位片区内的所有学校。
符合优先推荐参加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持有以下材料:
1.原籍身份证明;
2.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厦的暂住证(家长已实际居住岛外一年以上,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
3.学生父(母)亲在厦从业证明(能证明在厦务工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务工);
4.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须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一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5.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提供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
学生报名时根据学校所属片区填报志愿,由电脑根据学生填报的片区情况进行派位。
此类学生参加电脑派位后,原则上不再转回户籍所在地就学,也不改变派位结果。
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经申请并报区招生办核准,可捆绑派位。但必须在报名时提交书面申请并出示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报区招生办备案。双胞胎子女若申请捆绑派位则两(多)名儿童共用一个派位号。
各中学录取的新生花名册一式二份(区招生办一份,学校存底一份),在区招生办审核盖章后,方可下发录取通知书。
严格执行初一年新生报到时间。为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各中小学必须认真做好组织新生报名工作。各中学初一年新生报到时间全区统一为 7 月 25 日,届时将由毕业小学及时组织毕业生到录取中学集中报到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坚决杜绝小学毕业未升学现象。7月26日各直属校、中心校、民办校向教育科、区招生办书面上报组织毕业生到片区中学报到情况。
三、其他有关规定
(一) 各校应做好学生报名的指导和审核工作,认真核定学生户籍,防止报名表漏填、错填。经确认后的志愿不得更改,报名表不得涂改。校长是学校初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把关,负起全责。
(二) 凡六年级下学期才从未开设英语课的地区转入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查,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可免于参加英语毕业考查,其毕业考成绩按语、数两科计算。
(三) 在公办小学就读的智力残疾学生未能取得毕业资格的,允许继续在小学随班就读或到特教学校(班)就读;已取得毕业资格的,可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到特教学校(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须出具有关证明)。
(四) 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英贤学校初中部的招生办法和招生名单应在招生前与招生后及时报区教育局、区招生办备案。学校的办学地点、
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由区教育局于5月30日前向社会公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应合法规范。民办中学可提前招生,招生名单应于6月23日前报区教育局、区招生办备案方可录取,民办中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参照公办中学的办法进行。
(五) 放弃派位及选择升入民办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初中阶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学或借读到我区公办中学。
(六) 区、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人民群众的严格监督,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恪尽职守,确保今年初招工作的顺利完成。
(七) 全区初招工作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各中学、直属小学、中心小学都要成立初招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部门与纪检部门将密切配合,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若发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本《工作意见》具体实施问题由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附件:1.2012年集美区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
2.2012年集美区初中招生计划和划片(校)一览表
3. 特色校(班)招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4.集美区民办小学毕业生参加电脑派位推荐名额分配及划
片方案
5.集美区批办民办学校招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