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1.普通中专(高中)、中职
(1)区内生源执行自治区一类课程计划的考生报考普通中专(高中)的考试科目为汉语文、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实行开卷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总分700分。
(2)区内生源执行自治区二类课程计划的考生报考普通中专(高中)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实行开卷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总分600分。
(3)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考生执行区内二类课程计划考试科目,藏族考生加考藏语文。
(4)报考全区普通中专(高中)和中职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考试,具体考试项目按现行规定执行。体育科目考试满分为30分,考试成绩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