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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漳州中考中招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2exam.com 2014-5-19 11:10:15

 

六、考生须知

(一)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除带0.5的黑色签字笔及2B铅笔(选择题涂卡用)、塑胶铅笔擦、圆规、三角板、直尺和有特殊规定的外,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小灵通、对讲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二)考生对号入座,须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桌面靠通道的上角(标签粘贴处)。只能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不得在答题卡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三)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答题卡各题目对应的答题区内用0.5的黑色签字笔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各科的客观题部分统一用2B铅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作答;直接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试卷的空白处可作草稿使用,考生不得自带草稿纸进考场。

(四)开考十五分钟后(英语科考试8:30后)不准入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对提前出场的考生,要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等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垫板带出考场。

(六)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七)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等监考员收齐试卷、答题卡后,经主考同意方可离开考点。

七、考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考,具体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一)初三年统考时间

 科       时间

       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六月二十一日
  08:30-10:30 语文
 3:00-4:30 物理
 
5:10-6:10 化学
 
六月二十二日
  08:30-10:00 政治
 3:00-5:00 数学
 
 10:40-11:40 历史
 
六月二十三日
 8:30-10:30 英语
 
 

(二)初二年两科统考时间

 科       时间

       目

日期       
 下  午
 
六月二十三日
 3:00-4:00

地 理
 4:40-5:40

生 物
 

八、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15日。

志愿分三批,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报。

第一批  普通高中志愿栏。

  第一类为“优质高中”正取志愿栏,此栏设3个顺序录取的学校志愿;第二类为“优质高中”择校志愿栏,此栏设3个顺序录取的学校志愿;第三类为“三级达标以上高中正取志愿栏”,此栏设3个顺序录取的学校志愿;第四类为“三级达标以上高中择校志愿栏”,此栏设3个顺序录取的学校志愿;第五类为“一般普通高中”志愿栏,此栏设3个顺序录取学校志愿。并设普通高中正取或择校是否愿意调剂志愿。

  第二批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志愿栏。

  “五年制高职专业志愿”栏,设1个第一志愿,还设2个顺序录取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只设一个专业。并设五年制高职是否愿意调剂志愿。

  第三批  中职学校志愿栏。

  “中职专业志愿”栏设1个第一志愿,还设2个顺序录取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只设一个专业。并设中职学校是否愿意调剂志愿。

  考生在填报第一批学校志愿时,注意在原学校代码(四位数)前正取加“00”,择校加“11”,如漳州一中正取的学校代码应写成“003001”,择校的则写成“113001”。

  考生在填报第二、三批志愿时,只填写学校相应专业的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不能填写学校名称及学校代码。填报须面试的专业志愿,务必在本批次的第一志愿栏填报。

  考生的志愿信息由各初中校负责录入检查,录入计算机的考生志愿信息要逐一导出,由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九、建档

  今年考生档案主要内容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体现。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注意录取登记表》(应具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做为考生档案的附件。依次粘贴在《考生报名登记表》的背面。

  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的录取控制线,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由设区市教育局商高职院校确定。

  (二)中职学校招生不划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凡愿意接受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应往届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均可参加招生录取。

  (三)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各县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十一、资格审查、政审、体检、面试

  各县招办对各报名点报送的材料,要组织专人负责报考资格的复审工作。对应届初中毕业生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附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学籍变动证明材料,经复查无误后,在该生的《报名登记表》的正面右上方核盖“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红色印章。

  今年不再组织大规模的政审、体检、面试工作。个别专业确需进行面试、政审和特殊体检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设区市招生机构审定后,在公布招生计划时注明,由当地中招办及考生所在中学给予协助。

  十二、录取

  我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分三批录取。普通高中安排在第一批录取,时间为7月19日至28日,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安排在第二批录取,时间为8月4日至7日;中职学校安排在第三批录取,时间为8月8日至11日。中职学校后期补招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录取工作在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市中招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面向本县招生的普通高中在当地招委会的领导下,县中招办负责具体实施)。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我市今年采用分批录取的办法,录取过程实行计算机管理。

  录取新生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录取仍按专业调配档案;中职学校按学校计划调配档案。招生学校可根据我办提供的考生名单,先签发录取通知书,待学生入学报到后,再到市中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允许中职学校在市、县两级中招办的协助下,自行组织生源,于11月10日前到市中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十三、为了创建一个公平、有序的良好招生环境,维护各类招生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杜绝社会上一些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招生资格的学校和个别学校未经招生部门审批就乱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损害考生利益的现象,今年各类学校招生录取通知书须核盖招生部门公章(由各县招委会负责录取的,加盖县级招办公章,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录取的,加盖“漳州市中招办招生录取专用章”)后生效。

十四、注意录取政策

  (一)五年制高职、中职招生“注意录取”政策按省厅文件规定执行。

  (二)普通高中招生“注意录取”政策:

    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以加分形式进行量化计入投档分。凡享受照顾并参加投档的考生,均算入招生学校投档比例。

    凡按政策享受多项照顾加分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

  1.下列考生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1)初中阶段受设区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2)初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2.下列考生可享受加3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1)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限声乐、器乐、舞蹈三项),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个人前三名者(报考音乐类专业的不照顾)。

  (2)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或教育厅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以上举办的省运会、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个人前6名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不照顾。上述可享受照顾的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体操、健美操、篮球、排球(含软排球、沙滩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1项];

  3.下列考生可享受加6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1)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初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4.下列考生可享受加13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1)初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获得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5.下列考生,可享受一定的加分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1)农村双女户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的女孩,可享受加5分的照顾;

  (2)对散杂居在市区(含芗城区、龙文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对县(含龙海市)及县以下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加25分的照顾。

  (3)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原户籍在漳州地区,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部队服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可享受加25分的照顾。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子女,按照本办法执行。

凡享受按政策照顾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填写《2014年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考生属何种“注意录取”对象,应由有关部门在相应栏目内填写清楚,并签名加盖公章后于6月15日前(逾期不予办理)报县中招办审核。各县中招办应按《2014年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中的要求造册(一式两份),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中考前报送一份给市教育局中教科备案。享受加分考生名单,必须由考生所属县、中学向社会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的项目分值。

十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招委会要加强招生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和领导,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严格实行考风考纪考区主任负责制,试(答)卷安全保密招办主任负责制。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招生纪律的有关人员,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中招工作进程表

   2.《志愿表》样张

 

 

              漳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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