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统招生录取办法
(1)2013年考生“中考成绩卡”呈现内容为:各学科学业考试成绩;总分1(文化课成绩总和);总分2(总分1加体育考试分数);照顾加分;总分3(总分2加照顾加分);综合素质评价5大类等第(分别以A、P、E呈现)。按考生“总分2”编排各录取区域内成绩名次。
在确定各学校录取分数线时按考生“总分2”划定,如考生的“总分2”未达到而“总分3”达到相应学校录取分数线,则予以不占计划照顾录取,超过计划部分招生计划另行追加。
(2)普通高中计划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并公布。当在录取分数线上出现并列分且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对录取分数线上并列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中A等数量从多到少录取;如“总分2”并列且综合素质评价A等的数量相等的人数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则按考生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关于职业学校招生
职业学校实施全市范围内区域一体化招生。各中等职业学校打破县(区)行政区域界限,面向全市初中毕业生招生。中考成绩发布后,初中毕业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意向填报相关中考志愿,各职业学校根据志愿实行网上录取。鼓励初中毕业生按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意向跨县(区)就学。各初中学校要大力推荐考生填报职业院校。各职业学校要加强招生宣传力度,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对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年1500元的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简称五类生)和家庭年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咨询服务。志愿填报与录取等具体工作可联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2046203,2036049,2046209;中职类招生可联系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联系电话:2052676。各项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5。
七、关于部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调整的说明
1.舟山中学。2013年舟山中学继续面向全市六个录取区域单列计划招生。舟山中学面向市属(新城外)录取区域招生,录取分数线与定海录取区域录取分数线相同。舟山中学面向新城录取区域招生,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新城地区义务教育划地段招生工作的意见》(舟教基〔2010〕73号)规定,其招生对象为户籍在新城且在新城某所初中至少读满初三学年的初中毕业生,2013年招生计划按不低于新城录取区域考生数的15%确定。2014年起,市属(新城外)与新城录取区域统一归并为“市属新城”录取区域,继续实施“新城15%”招生政策,并确定“市属新城”招生计划总数。
2.定海一中。主要面向定海录取区域招生。2014年起控制新城和市属录取区域招收数并逐年减少。
3.南海实验高中。主要面向新城和市属(新城外)录取区域招生。2014年起逐年减少面向定海录取区域招生数。
4.白泉高中。因历史原因,在白泉高中分城、乡户籍确定招生计划政策取消前,从2013年起对城区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作出进一步明确,除特定的城区计划招生对象外的所有录取区域选择定海、市属(新城外)和新城的考生均可填报白泉高中农村计划招生。2013年,白泉高中城区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在定海二中教育集团、定海五中、东海中学在籍的非农户籍考生;2014年起,白泉高中城区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定海二中教育集团、定海五中、东海中学在籍考生。
5.金塘中学。2013年起,金塘中学招生不受城、乡户籍限制,所有录取区域选择定海、市属(新城外)和新城的考生均可填报。
6.大衢中学。2013年起,大衢中学分大衢中学考生(录取区域选择岱山的大衢中学初中毕业生)和其他岱山考生(录取区域选择岱山的其他考生)单列计划招生。
八、加强领导
1.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关系到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县(区)要依法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管理。市教育局统一编印《招生通讯》,在6月10日前全部免费发放到每一位初三学生。各初中学校要把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办法等及时、准确、全面地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及考生家长。各县(区)教育局及学校要严禁不具备在我市招生资格的学校在当地进行乱宣传、乱招生。
2.进一步提高初中毕业生升高中学校的比例并保持普职比协调。各初、高中学校实行招生工作校长负责制。各县(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确保毕业学生100%接受高中段教育或预备劳动力培训。
3.为规范招生秩序,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会同各县(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集中组织录取;各校必须严格按市教育局招生政策和工作日程完成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规定,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在择校生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名义招收学生,市教育局将按下达的2013年高中招生计划设定好各校新生学籍数量,其他一律不编学籍号,高中学校之间的转学必须经主管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严禁各高中段学校以各种名义提前直接招生或提前预约招生;严禁以各种名义对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施加压力或变相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各校以非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为由限制符合分数的学生享受平等分班的机会;严禁各初中学校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名义擅自向媒体等发布本校的重点中学录取人数;严禁各学校以报名等名义提前招收自费生。
4.严肃中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监督检查。市教育局成立2013年高中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公布举报电话(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600333),对高中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高中招生纪律和政策规定行为,一经发现和举报查实将严肃处理。各县(区)教育局也应成立2013年高中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舟山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呈报表
2.舟山市2013年体育免考学生汇总表
3.舟山市2013年高中招生照顾加分汇总表
4.舟山市2013年高中招生志愿表
5.舟山市2013年高中招生工作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