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中学教育集团舟山二中田径特长生招生章程
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一、录取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良好,初中阶段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喜爱体育,有刻苦耐劳精神,体育素质好,体格检查合格,并在初中阶段获得以下其中一项荣誉:(1)参加县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获单项比赛前3名;(2)参加市中小学田径动动会获单项比赛前6名;(3)参加省级比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单项比赛前10名。
3.中考总分(总分2)不得低于460分。
4.必须为舟山市2013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和测试
1.符合上述条件前两项的考生,在5月30日至6月5日间(周末除外),随带体育比赛获奖证书和复印件以及学校品德考核证明,向我校校务办报名。联系电话:2613050 陈老师
2.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测试时间为6月18日。测试项目为体育高考四项素质(100米、800米、立定跳远、铅球)和自选专项,所占比重分别为15%、15%、15%、15%、40%。
三、录取办法
1.按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由教育局统一录取。
2.招生名额:田径2人。
四、其它
一经录用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训练比赛,且遵守校纪校规,否则将视为普招生按中考成绩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