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昨日出台,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个方面的制度。
“初升高”比例上升至98%以上;考试科目和总分不变;试卷整体难度控制在0.75左右;体育中考项目有调整;继续实施网上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新增安全教育与实践内容。
初升高比例超过98%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将由去年的97%上升到98%以上,同时,我市普通高中和中职校招生,仍将严格按参考人数1:1比例录取。
外省籍学生回原籍考
学业考试的对象为在甬就读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免试保送生由所在学校组织考试。
非本省户籍的学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但可报考我市的职业中专、中职、中技。
体育中考项目有调整
今年学业考试的科目仍有6科,总分610分,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10分、科学150分、社会政治80分、体育30分。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体育测试办法不变,但测试项目与往年相比有调整。平时成绩、耐力项目、综合项目(6选一)各为10分。但综合类(6选一)测试项目中,继续保留50米跑、掷实心球、篮球运球投篮、立定跳远等4个项目,另2个项目“排球对墙垫球、助跑摸高”调整为“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和1分钟跳绳”。
试卷难度在0.75左右
考试范围原则上以初中毕业学年度的内容为主。由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学业考试命题以新课程理念为导向,将进一步杜绝偏题、怪题,逐步减少机械记忆类的试题,试卷的整体难度控制在0.75左右。学业考试形式采用纸笔测试(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听力测试等形式。数学、科学考试时允许使用符合教学要求的计算器。
作文坚持“三人阅卷”
今年继续实施中考网上阅卷方法,以确保公平,提高效率。
作文阅卷将坚持“三人阅卷”制度。对开放性试题,阅卷前充分估计学生的答卷情况,统一评分标准,阅卷后组织复查,尽量避免阅卷误差。
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只准予其结业,结业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3%以内。
在外借读生这样报考
在外借读需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中招生学业考试的考生,可直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回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国家高新区的外地借读生,须于3月底前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这些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由其就读的初中学校进行测评。
社会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经参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项目测试或认定(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国家高新区的社会考生,参加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项目测试和认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A等。
继续实行普高保送制度
继续实行部分普通高中保送生制度,不断增加省一级重点中学保送生比例,进一步完善免试保送制度;继续实施部分省一级重点中学实行跨区域招生,进一步规范跨区域招生行为(具体办法将另行颁发)。
继续实施部分省级以上重点职校的骨干专业、特色专业跨区域招生。加大市特色专业中等职校骨干专业跨区域招生力度,支持中职学校与技工学校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的合作办学。国家级重点职高身体素质要求较高的艺术类专业可实施跨区域提前自主招生(具体办法将另行颁发)。
综合素质评价新增内容
继续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并新增安全教育与实践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和公开、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校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度等必须事先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测评等第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与不合格),P、E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把关,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E等比例控制在5%以内。
安全教育与实践内容评定
据市教育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新增加的安全教育与实践内容将这样评定等第。测评内容包括学生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
行为表现测评:分为P、E两个等第。P等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否则为E等,即在初中阶段时,学生参加4次以上的学校综合性安全演练;按有关规定完成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相关内容的学习;参加自救互救技术和心肺复苏培训活动。
学习效果测评:由教师根据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及成效综合测评,分为P等或E等。
安全教育与实践内容测评:行为表现测评、学习效果测评都为P的,则安全教育与实践内容将测评为P等;其中有一项是E的,则为E等。
在2个P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评定为A等:初中阶段遇到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或在安全演练中有突出表现者;在参加社会实践基地学习中,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全面扎实、学习效果优秀者;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知识竞赛并获奖者;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自救互救技术比赛并获奖者。
考省重点普高需达1A3P
各类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时,必须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1A3P,其他高中段学生招生原则上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
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