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为2月23日至28日,逾期不予办理。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符合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在当地初中学校毕业并愿意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应允许其报名,但应告知其高中毕业后须回户籍地参加高考。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集体统一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并交留复印件1份。各报名点在审核时,对考生的户口、婚否、民族、文化程度、政治思想表现等应认真进行审核。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录入报名信息,并进行电子摄像。县(市、区)可由中学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工作。考生应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符合优惠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
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第一、二位数为县(市、区)代号,第三、四位数为报名点号,第五位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