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及注册工作的通知
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
2012年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不再采取集中现场录取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区内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仍按照《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执行,新生入学后在网上进行录取信息注册(http://www1.nm.zsks.cn/xjzcweb/),注册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学校没有代码的请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联系(电话0471-3261114)。
2、区外中等职业学校请通知内蒙籍考生在2012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进行网上注册。学校负责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使用学校代码登录审核系统(http://www2.nm.zsks.cn/xjzc/gxdl.htnl)我中心将按审核后的注册信息办理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费按每生60元收取,注册录取工作结束后,请各招生学校将录取费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财务室。
4、录取费在办理录取手续后一次交清,如汇款请将银行汇票传真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财务室(0471—3261714转800#)。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开户行:呼和浩特市工商银行内蒙政府后街支行;
帐号:0602005729024908738;
汇款时必须由银行注明206028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