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普职高招生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各考生学校组织、指导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任何人不得包办代替。考生填报择校志愿,应考虑本人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未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外地学校统一组织生源,如违规操作,将严肃查处(全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数见附件五,志愿卡填报方法见附件六)。
考生志愿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志愿。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择全县普高或职中综合高中班中任意一所填报计划内和计划外志愿,另加服从志愿,多填无效。省、市示范高中不录取历届生。
(二)录取原则和依据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必须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为依据。录取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2B3C以上;录取为其他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5个方面评价等第应达到5C以上。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省示范高中实行部分计划内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2012年我县将岳西中学计划内招生的60%、汤池中学计划内招生数的40%划为定向生,依据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中考人数和查实的报名参加“春招”、“直通车”学生数分解到各初中。定向生的最低录取分为市级市范高中计划内招生最低录取分。低于该分的,定向名额作废。分配指标在中考结束后公布。
(三)普职高招生录取方法
1、普高招生录取按照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在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等级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升学志愿划定各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文化课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较高者优先录取(如A等多者优先,如再相同,则B等多者优先,依此类推)。为保证职中生源质量,凡报考县内职中学生必须填报志愿。
2、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各省、市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完成后,不再以任何方式进行扩招,违规扩招的学生,不能办理普高学籍,不能发放普高毕业证书,所有责任由违规学校和考生本人承担。
3、普职高招生实行计算机录取,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岳西中学、汤池中学、店前中学、华正高中的计划内招生。
第二批次:岳中、汤中、店中、华正高中的计划外招生,职教中心综合高中班招生。
第三批次:县职教中心、岳西科技信息学校、县劳动技校的职高班招生。
(1)第一批次学校计划内招生录取办法:在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到2B3C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和定向生指标分配数,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岳西中学、汤池中学、店前中学、华正高中计划内统招生。考生一旦在第一阶段计划内录取后,便不再参加择校生录取。
(2)第二批次的计划外招生录取办法:在符合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考生中(省市示范高中为2B3C),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顺序按第二批次排列顺序进行。
(3)第三批次招生录取办法:在达到综合素质评价等第(5C)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顺序按第三批次排列顺序进行。
4、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所有普高招生面向全县。
五、初中毕业生毕业标准及有关限录规定
(一)初中学生毕业标准由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成绩(包括统一考试科目和学校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内容组成。凡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与素养”维度评为D等的不予毕业。通过“春招”和“直通车”进入中职学校学生由原初中组织考查后统一申报毕业证书。考查要求不得低于县教育局规定的毕业标准。
(二)凡未参加体育考试(由县医院鉴定,个人申请,学校报告,经县教育局批准的残疾考生除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不予录取普通高中。
(三)凡户籍在本县,随亲外出就读学生,凭就读学校和当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证明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资料,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参加考试。未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也未参加省、市、县和学校组织的有关考试考查的考生,不予录取普通高中。
(四)学生个人申请,并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可以不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对于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可由所在学校认定其学业成绩。成绩合格,并符合其他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但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将不能被普通高中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师范类、卫生类学校录取。
六、纪律和措施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通过制度创新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公示、诚信、评估监控等制度,坚决杜绝腐败现象。
(一)为保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公正性,各校要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高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凡组织考试、阅卷、参与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县教育局全面负责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加强对学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有意降低标准、不按规定操作、随意提高评价等级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个别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县职成股要加强对“春招”和“直通车”学生的审查、管理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前门进后门出的现象发生。县教育局也将加强督查和资格认定工作。
七、领导和管理
(一)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中考和中招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在新课程理念下的中考和中招改革稳步推进,确保2012年中考和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二)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根据省教育厅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制定我县2012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具体计划。要积极拓展中职招生范围,挖掘潜力招收往届毕业初、高中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特别是返乡农民工,所招人数纳入计划数内。
(三)切实加强对中考和中招改革工作的宣传,提高中考和中招工作的透明度,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各职业学校要加大招生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每个考生和家长全面介绍学校的情况、招生计划和就业情况。各中心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升学指导,进一步引导学生报考职业学校。
(四)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县教育局要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升学率特别是到中职学校的升学率作为考核各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评估指标。向民办普高输送的新生数可享受职高招生考核奖励政策。
(五)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考试和招生秩序。县教育局已建立健全中考组织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考试组织程序,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任何舞弊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学校要将由考生或家长签名后的志愿申请表留存备查。任何学校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外地学校进入岳西招生,须经过县教育局审查批准。
(六)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考试内容、乱编滥印、统一购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让其提前毕业离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岳西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安庆中考]岳西县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申报表
06-04
[安庆中考]2012年安庆中考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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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中考]2012年安庆岳西中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政策性加分审核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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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中考]2012岳西中考普职高招生计划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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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中考]2012年安庆岳西中考考生志愿卡填报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