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和志愿设置。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宝鸡考试招生网(http://www.bjkszs.com)填报志愿。
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分为五个层次: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县区高中统招志愿、县区高中定向志愿、县区高中择校志愿和民办高中志愿。
1.提前单独录取志愿。中考成绩达到宝鸡中学录取分数线的全市考生均可填报宝鸡中学,宝鸡中学定向招生的生源初中考生还可填报宝鸡中学定向志愿。通过全市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可填报姜城中学艺术体育班。填报宝鸡中学、姜城中学艺术体育班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中录取。
2.县区高中统招志愿。考生按初中毕业学校或按户籍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3所高中。
3.县区高中定向志愿。省级标准化高中生源初中校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标准化高中。
4.县区内高中择校志愿。愿意择校的考生可按初中毕业学校或按户籍选择填报县区内的1-2所高中。择校生收费执行物价局核定的择校生收费标准。
5.民办高中志愿。达到民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1所民办高中。
l 通过全市艺术体育特长生统一专业测试的考生可填报姜城中学提前单独录取志愿或填报所在县区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的统招志愿。
l 在移交到地方政府的原企业子校就读的企业职工子女,执行县区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相关考生可按协议填写原企业学校。
l 宝鸡一中考生在金台区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可填报金台区高中,亦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高中。
l 高新区所属六镇初中学校考生按户籍或者按学校原来隶属关系填报所在县区高中。宝鸡高新中学考生可按学校所在辖区填报渭滨区高中,也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高中。
l 征集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实行征集志愿制度,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补报志愿。民办高中不征集补录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