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12]93号
关于2012年巴彦淖尔市中考复查试卷的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了维护中考考生切身利益,确保中考评卷、核分、登分工作的准确性,2012年7月25日中考等第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自己的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以申请复查试卷。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查试卷基本要求
1.实行在纪检人员监督下学科专家负责制,学科专家由评卷领导小组聘任,选聘条件为参与本次本学科评卷的具有良好师德、责任心强的中学高级教师。
2.由学科专家、纪检人员和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共同组成试卷复查组进行裁定。
3.复查试卷必须在查分室进行,只有专家、纪检人员、相关负责同志和试题管理人员才可接触试卷,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在接待室等候复查结果。
4.学科专家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标准,有错必纠,做到严谨认真,客观公正,主动接受纪检人员的监督,不敷衍走过场,不得有任何失误,使复查试卷真正做到考生确信、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二、复查试卷基本程序
1.市中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复查,半封闭管理。
2.凡要求复查试卷的考生,持《准考证》直接到旗县区教育局填写《2012年中考试卷复查申请表》,各旗县区教育局汇总后,按指定时间到巴彦淖尔市第二中学统一进行试卷复查。市直属初中学校的学生到临河区教育局填写申请表,复查工作不接待个人申请。
3.每科先核查小题及分数,后查大题及分数,再查总分。核查无误的不具体写分数,只写“核查无误”即可。
4.复查时若发现错误,经复查组认真核实后,由市中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和复查组共同认定。
5.考生试卷复查后,不论等级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查后的等级为准。
三、复查试卷范围
1.2012年中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与历史、物理与化学;2012年初二年级考查科目:生物、地理。
2.试卷明显错评、漏评。
3.分数漏记、错记。
4.作文不复查。
5.执行评分标准宽严的问题,不属于复查范围。
四、复查试卷时间:
2012年7月27日-28日两天,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时间安排:
7月27日:前旗、五原、中旗、后旗
7月28日:临河、杭后、磴口
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附件: 《2012年中考试卷复查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中考 复查 试卷 通知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