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长春中考高职中职学校志愿15日至18日填报
本报记者 肖虹
昨日,记者从市招生办获悉,今年我市“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类学校)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15日-7月18日。
1.招收5年制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含“3+2”高职班和五年制师范分院)志愿栏,可报3所学校志愿(平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栏,可报1所学校志愿。以上每所院校均可填报4个专业。
2.报考师范类院校的考生志愿,按[2012]20号吉教联字“关于印发《二O一二年吉林省师范分院招生规定》的通知”填报,并填写在相应栏内的第一志愿。报考体育、艺术类的考生志愿,必须填在相应栏内的第一志愿。
3.对拟报师范分院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学前教育、幼师专业的考生需进行术科加试,面试和术科加试合格者方准予正式报考。面试和术科加试工作,由招生学校按吉教联字[2012]20号“关于印发《二O一二年吉林省师范分院招生规定》的通知”和吉教师字[1999]2号文件附件二《吉林省中等师范学校及部分高等师范分院考生面试标准》执行。
取消对考生的统一体检,对需要体检的学校(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报考“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中。(记者 肖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