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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加分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及我市实际,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由组织委派至少一年以上)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农村已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独生女户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户考生,分别加10分和5分(须提交计生部门证明、户口簿)。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或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现役军人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中考政策性加分政策性很强,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材料的核实工作,凡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书和证明。各学校在认真核实后,对符合加分条件学生须在校内进行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均应在各地规定时间内,报送各地教育局,由教育局基教部门统一审核确定。逾期不报的,一律不予承认。因工作不认真而致因享受政策加分的学生不能加分,以及弄虚作假而致加分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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