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计〔2012〕47号
关于核实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
学生人数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各相关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将教育部《关于核实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16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核实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如实填报相关数据(见附表一),县区和学校的核查结果分别由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校长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9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计财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邮箱:whsjyjjck@163.com,联系电话(传真):3845941。
附件:教育部《关于核实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169号)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