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试卷领取及保管
1、中考试卷领取时间为6月10日,领取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2、中考试题和参考答案属国家秘密材料。各县(市、区)招生办及各考点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失密、泄密等事件发生,违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惩处。
(四)试卷评阅
中考的试卷评阅工作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七、信息发布
(1)市教育局在德阳教育网(http://192.168.1.5/)、德阳招生考试网(WWW.ZK678.COM)、《德阳教育周刊》登载《德阳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规定》,在市主流媒体发布中考中招政策和相关信息。
(2)德阳市教育局统一制作印发《德阳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张贴。
(3)德阳市教育局统一制作印发《德阳市2015年中考中招要解》,各学校要将《中考中招要解》发至每一位初三学生手中。
(4)发布招生信息是增强学生知情权、扩大社会知晓面,确保“阳光招生”,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认真作好招生信息发布工作。
八、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及范围
1、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德阳市教育局同意后作为当年的招生计划。
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为16296人,定向生按指令性计划的51%下达。全市中等职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2、招生范围
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德阳市招生,其余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省招生。
(二)录取办法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制定录取办法,统一设置录取场,统一实施录取。
2、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批次
提前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班经招生学校考核合格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于提前批次统一录取。单报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在完成初中学业毕业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录取办法另文下发)。
第一批:宏志班、定向生、特长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第二批:全市所有普通高中。
第三批:普通高中调剂录取、中等职业学校(非提前批次)录取。
3、出档规则
(1)出档对象: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其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及以上的方可出档;填报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无限制出档。
(2)出档依据:依照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1:1的比例出档。
(3)出档排序办法:从以下第①条开始顺次排序,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的排序相同,则顺次向下一条检索,直至区分出排序先后。
①考生总分名次排序;
②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合计的名次排序;
③考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合计的名次排序。
4、招生学校录取
(1)提前批录取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班、单报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
(2)第一批录取
宏志班、特长生、定向生的录取: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册,根据招生计划和出档规则以1:1比例出档、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投档规则以1:1比例出档、审核、录取。
(3)第二批录取
限定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B等及以上、其他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C等及以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等级为C2等及以上的考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投档规则以1:1比例出档、审核、录取。
第一次出档按一、二、三平行志愿(10分差)投档后,未满额,由四、五平行志愿补充。在各批次录取过程中,以1:1比例投档满额的学校,如有退档,按“退1补1”原则补投考生档案。
(4)调剂录取
8月30日前结束所有的退档、指令性计划补录和指导性计划的录取工作,调剂录取工作另行通知。
(5)择校生录取
择校生的报名录取在指令性计划录取结束后进行,具体程序是:①报名登记。考生凭准考证到意向高中学校报名,高中学校查询成绩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报名登记。②统一审核。高中学校对报名登记的择校生统一造册(见附件10),上报基教科审核认定。③录取注册。招生学校按审核通过名单通知考生并开展录取工作,待招生工作全面结束后完成学籍注册。招生指令性计划未完成前不得进行择校生录取,统一审核时间为7月30日前。
5、德阳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并加盖“德阳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专用章”和各招生学校的录取专用章方能生效。五年制高职学校及三年制中职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发放。
6、德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名册(含择校生。见附件10)由各普通高中学校统一填写,交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初审,于7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录取名册与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学籍注册挂钩,未经统一录取并通过审核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九、加分政策
(一)加分(降分)项目
项 目 |
加分分值 |
备注 |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及符合政策的留学人员子女 |
5 |
|
2、德阳市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
5 |
初中三年 |
3、获得国家专利和德阳市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电脑制作大赛一等奖的学生 |
5 |
初中三年 |
4、国家、教育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省、省教育厅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市教育局主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
5 |
初中三年 |
5、省优秀艺术人才大赛一等奖,市艺术节、音乐节、舞蹈节一等奖的主要演员 |
5 |
初中三年 |
6、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二、三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
|
烈士子女按《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3]21号)执行;其他按《四川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干[2012]118号)执行 |
7、见义勇为死亡或致1—4级残疾人员的子女 |
|
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3]5)号执行 |
(二)上报材料及要求
1、符合项目1的考生需交验户口簿、证书或父母工作单位证明。
2、符合项目2的考生需交“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奖证书。
3、符合项目3、4、5的考生需交获奖证书。
4、符合项目6、7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件)。
5、所有申请加分(降分)考生均需填报《德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享受加分政策学生审核表》(附件9)。所交户口簿、证书系指原件复印件,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确认章。加分材料含电子文本(分类按报名号从小到大依序排列)于2015年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dyjjk@163.com),逾期视为弃权。
(三)加分(降分)办法
加分由德阳市教育局认定并进入学生考试总成绩,加分(降分)政策只能享受最高分一种。中考加分(降分)学生名单将在《德阳教育周刊》、德阳教育网和德阳招生考试网上公示。
十、考试收费标准
中考中招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函〔2006〕72号)规定执行。每生报名考试费60元,其中39元留各县(市、区)用于组考;21元于5月20日前交市教育局,用于命题、制卷、阅卷、录取、信息处理等工作。费用按报名人数上交,不得随意减免、截留。
十一、招生录取纪律
全市中考中招工作涉及面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县(市、区)教育局、招委要在德阳市教育局、招委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德阳市2015年中考中招工作让人民满意。
全市教育系统在中考中招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六条禁止性规定”(简称“六条禁令”)和“三个一律”。
(一)六条禁止性规定
1、严禁封锁招生信息。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信息由德阳市教育局在德阳教育网、德阳招生考试网上发布。生源学校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开中招信息,并将招生信息传递至每一个参考学生。
2、严禁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生源学校(含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招生学校(含个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经济手段组织生源。
3、严禁违反计划招生。各招生学校不得占用指令性计划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新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招生。
4、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乱招“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要从招收人数、分数(等级)、钱数上加强监管、审核,从源头上杜绝“择校生”招生中的腐败行为。“择校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1500-2500元;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1500-2500元;市级示范学校1000-1500元;城市一般高中1000元;农村一般高中700-1000元。“择校生”收费不得突破上限,也不得低于下限(注:中江县、罗江县的普通高中经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下限收费标准)。
5、严禁违规宣传。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宣传本校中考排列名次,不得利用新闻媒体、悬挂横幅、校园网站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中考升学率和中考状元。
6、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任何学校、个人不得对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干预。
(二)三个一律
所有招生信息必须一律公开;所有示范性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D等生,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未经批准也不得招收D等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一律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
凡违背上述“六条禁令”“三个一律”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市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学校予以通报,对学校负责人予以批评。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学校及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加强中考中招工作督查考核
(一)成立中考中招工作督查组。为确保“六条禁令”和“三个一律”的执行,规范招生秩序,实现“阳光招生”,由教育局纪工委牵头成立中考中招工作督查组。
组长:黄光贵
副组长:曾宪金吴艳 张旺贵
成员单位:纪工委办 基教科职成高教科 学生科电教馆技装处 市招办 县(市、区)教育局 普通高中学校
主要职责:检查各阶段工作执行情况,调查违规招生行为,处理违规招生事件。
(二)加强对中考中招工作的考核。市教育局将对中考中招政策宣传、学生志愿填报、招生纪律执行、定向生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各县(市、区)年度目标综合考核。
附件:1、德阳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德阳市2015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
3、德阳市2015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实施办法
4、德阳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
5、德阳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划分表
6、德阳市2015年中考中招报名数据库结构规范
7、德阳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订单
8、德阳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表
9、德阳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享受加分政策学生
审核表
10、德阳市2015年普通高中新生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