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批录取
宏志班、特长生、定向生(原“推优生”)的录取:严格依据考生所填志愿和市教育局基教科、学生科审核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册出档、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投档规则以1:1比例出档、审核、录取。
(2)第二批录取
限定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B等及以上、其他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C等及以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等级为C2等及以上的考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投档规则以1:1比例出档、审核、录取。
在各批次录取过程中,以1:1比例投档满额的学校,如有退档,按“退1补1”原则补投考生档案。
第一志愿出档后考生不足,出第二志愿的考生;仍不足,出第三志愿的考生;还不足,出未被录取并填报了“愿调配学校”的考生。
对于一志愿未能出档的高分学生,采取“二视一”的投档方法,但要求录取下一志愿考生的原始成绩必须高于同校上一志愿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10分。
择校生的录取在指令性计划录取结束后进行,由各招生学校自主录取。
(3)调剂录取
各招生学校必须于8月30日前结束所有的退档、补录工作。
调剂录取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德阳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并加盖“德阳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专用章”和各招生学校的录取专用章方能生效。五年制高职学校及三年制中职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发放。
6、德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由德阳市招办统一打印,市教育局加盖录取专用章后生效。录取名册与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学籍挂钩,未经统一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八、加分政策
(一)加分项目
项 目
加分分值
备注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及符合政策的留学人员子女
5
2、德阳市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5
初中三年
3、获得国家专利和德阳市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电脑制作大赛一等奖的学生
5
初中三年
4、国家教育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八名,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前八名;省教育厅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前六名;市教育局主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前三名
5
初中三年
5、省优秀艺术人才大赛一等奖,市艺术节、音乐节、舞蹈节一等奖及集体项目一等奖的主要演员
5
初中三年
6、烈士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二、三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按《四川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干[2012]118号)执行
7、见义勇为死亡或致1—4级残疾人员的子女
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3]5)号执行
(二)上报材料及要求
1、符合加分项目1的考生需交验户口簿、证书或父母工作单位证明。
2、符合加分项目2的考生需交“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奖证书。
3、符合加分项目3、4、5的考生需交获奖证书。
4、符合加分项目6、7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件)。
5、所有申请加分考生均需填报《德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享受加分政策学生审核表》(附件9)。所交户口簿、证书系指原件复印件,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确认章。加分材料含电子文本(分类按报名号从小到大依序排列)于2013年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dyjjk@163.com),逾期视为弃权。
(三)加分办法
加分由德阳市教育局认定并进入学生考试总成绩,加分政策只能享受最高分一种。中考加分学生名单将在《德阳教育周刊》、德阳教育网和德阳招生考试网上公示。
九、考试收费标准
中考中招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函〔2006〕72号)规定执行。每生报名考试费60元,其中37元留各县(市、区)用于组考;23元于5月20日前交市教育局,用于命题、制卷、阅卷、录取、信息处理等工作。费用按报名人数上交,不得随意减免、截留。
十、招生录取纪律
全市中考中招工作涉及面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县(市、区)教育局、招委要在德阳市教育局、招委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德阳市2013年中考中招工作让人民满意。
全市教育系统在中考中招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条禁止性规定”(简称“五条禁令”)。
(一)严禁封锁招生信息。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信息由德阳市教育局在德阳教育网、德阳招生考试网上发布。生源学校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开中招信息,并将招生信息传递至每一个参考学生。
(二)严禁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生源学校(含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招生学校(含个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经济手段组织生源。
(三)严禁违反计划招生。各招生学校不得占用指令性计划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新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招生。
(四)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乱招“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要从招收人数、分数(等级)、钱数上加强监管、审核,从源头上杜绝“择校生”招生中的腐败行为。“择校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国家级示范学校1500-2500元;省级示范学校1500-2500元;市级示范学校1000-1500元;城市一般高中1000元;农村一般高中700-1000元。“择校生”收费不得突破上限,也不得低于下限(注:中江县、罗江县的普通高中和其他县的农村普通高中经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下限收费标准)。
(五)严禁违规宣传。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宣传本校中考排列名次,不得利用新闻媒体、悬挂横幅、校园网站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中考升学率和中考状元。
凡违背上述“五条禁令”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学校校长及当事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视其性质移送纪检或司法部门处理。
为确保“五条禁令”的执行,实现“阳光招生”,全市中考中招工作将实行“三个监督”:一是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二是社会监督,设定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2513433、2517477);三是新闻媒体监督,对违反“五条禁令”的学校和个人公开曝光。
附件:1.德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2.德阳市2013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
3.德阳市2013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实施办法
4.德阳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
5.德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划分表
6.德阳市2013年中考中招报名数据库结构规范
7.德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订单
8.德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表
9.德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享受加分政策学生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