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德州晚报记者 王瑞)7月3日,德城区教育局公布《德城区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以 下 简 称 《意见》),根据其要求,德城区小学报名时间在本月7日至8日,具有德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由家长带领,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 监 护 人 房 产 证(非营业性用房)、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校报名。初中则采取免试入学和相对就近原则,严禁各学校以考试的方式招收初一新生。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
据悉,凡居住在德城区范围内、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无传染性疾病、能坚持学习的肢残儿童,及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智力障碍、听力语言残疾(聋哑)或视力残疾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均可报名。需家长注意的是,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学区内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镇街教办审批。
另外,在德城区经商务工人员(不含郊区及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运河经济开发区居民)子女上小学,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父母或监护人暂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按相对就近原则,到东风东路小学、新影街小学、石芦街小学报名;在郊区企业工作且居住或租住郊区的,可持上述证明材料,由所在镇街教办负责安排就读学校。
报名采取报名和注册分离的形式。7月20日经德城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并由学校张榜公布的新生名单为正式注册名单。
初中实行免试入学
《意见》中明确规定,初中采取免试入学和相对就近原则。各初中学校不准以考试的方式招收初一新生。所招收学生应依据小学毕业学校和父母家庭实际住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被分配到初中学校就读。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上初中,可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暂住证、营业执照(或用工证明)、婚育证等证件,到德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咨询,由基础教育科负责安排到有关初中。二屯、黄河涯镇小学毕业生由镇教办负责安排到镇中学就读,新华、天衢街道办事处小学毕业生分别到第四中学、第六中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