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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录取原则和录取办法 (1)志愿设置 凡报考普通高中的市区考生必须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分提前录取志愿、公费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三类,考生可以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自己的学习成绩、家庭条件、资格等实际情况自主填报。 (2)录取原则 ①市属省级示范高中保送生为考前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中考。 ②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省级示范高中公费生实行提前录取,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实行提前录取。已经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批次的录取。 ③普通高中公费生和择校生继续实行分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重点高中公费生;第二批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重点高中择校生;第三批次录取一般高中公费生;第四批次录取一般高中择校生。 (3)录取办法 ①省示范高中公费生录取采取“学校按考生分数、志愿和定向资格择优推荐,区教育局审核预录,市教育局审批录取”的办法。即:中考成绩公布后,各初中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在区教育局下达的计划内等额推荐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推荐名单,逐一进行审核,形成预录意见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批、录取。 ②省示范高中(含省重点高中)择校生、一般高中公费生、一般高中择校生在最低控制线上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如果出现分数并列情况,先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化、思品和历史、地理和生物、体育、信息技术等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无故不报到者取消该生当年普通高中的录取资格。 (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今年,在市高中、市海州高中高一年级各成立两个课程改革实验班(每班50人),按照新课程改革的理念,用自主、合作、探究的方式进行实验教学,考生自愿报名,市教育局在已录取到相应学校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5)普通高中艺体类特长生特长加试及资格认定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招生学校组织完成。 (6)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体检均以市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升学体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具体志愿的填报方法和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请考生详细阅读2013年阜新市中考《考生必读》。《考生必读》的发放时间约为5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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