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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贵阳中考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方案

来源: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3-4-12 10:40:07
录取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五年制大专和中职学校在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考中心负责组织;录取工作和招生其他方面的工作涉及到区(县、市)的均由当地招办负责。
全市各普通高中的招生数和招生范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数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五年制专科招生专业和招生数按省招考中心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无我市正式户籍但在我市连续就读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连续在同一学校就读三年,需在我市升入高中阶段就读的学生,在就读区域招生部门报名并参加中考的在录取时享受本区域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有贵阳市户籍(“三区一地”除外)在本市跨区(县、市)就读的学生,具备就读区域学校初中三年正式学籍在就读区域招生部门报名参加中考录取时享受本区域中考招生政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中考,并享受户籍所在地区中考招生政策。
跨省、跨县市、本市内跨区域就读学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作为借读生只能录取示范性高中类学校择校生、五年制专科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这部分学生高中毕业时,应按当年高考相关政策参加高考报名。      
㈠普通高中录取
凡参加2013年学业(升学)考试且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具体办法详见《贵阳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录取办法》)。
    市招考中心在考生网上报名、选择就读学校前,分别公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升学成绩(含等级)、毕业考评结果及升学成绩总分各分数段人数,公布各普通高中学校本市户籍应届生2010年中考录取和2013年高考成绩入出口评价,供考生选择就读学校时参考。
    招生类别分为统招生、配额生(属统招生)、体艺特长生(属统招生)、择校生、自主招生共五类,其中择校生按规定须缴纳择校费。特长生的考核认定标准和录取程序由招生学校考评委员会制定。学校考核认定的特长生预录名单必须在5月31日前在校内张榜公示,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5日内报市教育局审批后送市招考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1、统招生录取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就读学校,网招系统根据考生的升学考试成绩(含等级)和毕业考评结果在网上择优录取。
    2、配额生录取
配额生计划:将“三区一地”范围内示范性高中学校招生计划50%的招生指标名额分配到“三区一地”内各初中学校;各区(县、市)示范性高中学校招生计划50%的招生指标名额分配到本区、县(市)各初中学校。
配额生计划的分配办法:“三区一地”内公办初中学校按2010年秋季初一新生实际报到人数分配、企事业及民办初中学校按2013年参加学业考试初中应届生报名人数分配。初三应届生报名人数较少的学校,由若干所学校组成单元,参与配额生名额分配。
各区、县(市)示范性高中对初中学校配额生分配办法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配额生的录取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考生在选报某所示范性高中学校时,若未被该校统招生录取,随即自动进入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或单元)分配到的配额生名额内,在配额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择优录取。若某校配额生指标未录取完,该指标转为统招生计划。
     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考生不能享用该校的配额生指标。各初中学校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将不应享受配额生指标的应届生名单报各区(县、市)招办。
    3、择校生录取
按网上报名选择就读学校择校生的升学考试成绩(含等级)和毕业考评结果择优录取。
    4、体艺特长生录取
按市教育局下达的各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执行。特长生中考总分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确有专业水平特别突出的,区属高中学校报当地主管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同意,省、市直属学校直接送市教育局复核同意,可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下30分以内录取,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转入统招生计划。
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在学业考试分数公布后5日内依据《中考招生规定》及《关于做好2013年贵阳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学生工作的通知》,将经市教育局批准的特长生名单(附考生成绩单原件)交市招考中心在网上办理录取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特长生名单的高中学校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学年度特长生招生。
凡作为特长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的报名录取。
5、自主招生
有自主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可在计划内自主招收部分统招生,自主招收的学生中考总分不得低于本校择校生的最高分数。
报读中外合作学校、中外合作班的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由学校负责在网上录取。已被其他公办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到此类学校报名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指导计划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凭学业考试成绩单到招生学校报名,学校择优录取,于8月17日至21日持预录考生名单(附学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到市招考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6、配额定向生的录取
“三区一地”内的示范性高中分配到各区(县、市)一部分的定向招生计划(见《贵阳市2013年“三区一地”示范性高中学校面向区(县、市)招收定向生计划》), 各区(县、市)考生可在普通高中网上报名录取时间内在网上报名,按统招生的录取办法录取。这部分考生在高中毕业参加高考时按当年高考报名相关规定执行。
    未被“三区一地”内示范性高中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本区(县、市)高中录取。
    根据《贵阳市2013年区(县、市) 示范性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计划》的要求“三区一地”以外其它区(县、市)辖区内的示范性高中分配一部分招生计划供全市[本区(县、市)考生除外]考生选报,按示范性高中统招生的录取要求和录取时间参加网上报名,择优录取。
网上录取结束后,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按市招考中心的规定(文另发),由各学校面向贵阳市自主招生,考生凭学业考试成绩单报名,学校择优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各高中学校到市招考中心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㈡五年制专科学校招生录取
    参加我市2013年中考,有我省正式户籍拟报读五年制专科学校的考生在网上选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遇最后一个招生指标有若干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则顺序依次比较学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体育、艺术类五年制专科的考生,还必须按规定先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术科测试。(详见各校招生简章或到招生学校咨询)
     ㈢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录取
市招考中心统一公布贵阳市中等职业招生学校的名称及专业。
我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统一在网上录取,具体办法见《贵阳市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办法》。
未参加2013年贵阳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往届初中生、高中毕业生、外地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参加网上录取,学生直接到自己选择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市属中等职业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学校于9月 14日至20日和10月12日至20日到市招考中心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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