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市管学校,高校附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初中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的意见》(皖教基〔2012〕30号)精神,制定了《2013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参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并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2月19日
2013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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