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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

来源:人民网合肥 2013-5-7 20:02:28
人民网合肥5月7日电 (记者 金蕾欣)本网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关于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日前出台,根据要求,今年合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此外,在招生行为方面还做了相应规范,如学校分班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特长班等。
  据了解,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具体的招生办法为:户籍在合肥市、年龄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7月1日—2日到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学升初中由各小学6月20日—26日组织集体报名。在外地借读回本县(市)、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6月27日—28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单独报名。市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8日—9日,6月2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此外,《指导意见》规定,公办学校应按照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选拔性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各类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各学校学生分班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特长班等。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数量由2012年的175所,增加到195所,提高8.9%,招生规模较往年有所扩大,入学将依据“划片、就近、免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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