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教育厅传来喜讯,我市合肥一六八中学、合肥二中、庐阳高级中学、合肥十一中、合肥三十二中、庐江汤池中学等6所学校被正式批准为安徽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根据《安徽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实施方案(修订)》和《安徽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细则(修订)》要求,在学校自评、市教育局评估、市人民政府申报、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核查和现场评估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省教育厅正式批准我市6所学校为省示范高中。
高中教育是人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涉及千家万户切实利益的重要公益事业。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高中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摆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合肥市“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到2015年率先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进入全国先进城市行列、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等要求。尤其是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推进普通高中跨越式改革发展。先后将合肥一中、八中高标准迁址办学,整合合肥六中、四中,逐步做到省示范高中初中全分离,大大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办学规模。实行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省市示范高中共建班招生,大力推进和规范高中阶段特色招生工作,以招生制度改革为导向助推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2006年率先在全省取消公办高中同城借读行为,逐年降低公办高中择校生比例直至2012年实行“零”择校。2011年起又在市属学校实施经费拨付方式改革,极大提高学校经费保障水平。2010年又借理顺学校办学体制之机,一次性将14所含义务教育职能的市属学校调归所属区政府管辖,充分调动了区政府办高中教育的积极性,为庐阳高中等学校改革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民办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出台扶持政策,设立年度专项奖补资金(2010年、2011年2000万元、2012年3000万元、2013年3600万元),直接促进一批民办教育品牌学校形成、发展。
开展省示范高中创建,是我市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升整体办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在指导学校创建省示范高中过程中,我市坚持科学发展、规范发展、特色发展、持续发展原则,重视创建过程,重视示范作用,重视政府责任落实,努力做到以评估考核促改革、促规范、促发展。合肥一六八中学等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围绕教育教学为中心,能从各自实际出发,抓好学校内涵发展,走多样化特色化办学之路,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素质教育实施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省教育厅省示范高中评估验收专家组的高度肯定和赞扬,最终被省教育厅一次性通过批准。
据统计,6所学校成功升格省示范高中后,我市省示范高中学校总数达到了29所,占普通高中学校总数的23.8%,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结构进一步得以优化,更多的学生将可以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