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贺州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等级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局,各县招生办公室,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贺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贺教办〔2021〕16号)和《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送)生工作的通知》(贺教学教〔2021〕22号)精神,结合今年我市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公布我市2021年各高中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等级(详见附件)。
附件:贺州市2021年各高中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等级
贺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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