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高中招生如何录取?
答:根据招生计划、学生的报考志愿及考试成绩,按顺序依次录取。
1、录取批次:第一批次为省示范高中择优:市一中、市二中、铁力市一中、友好区三中择优。
第二批次为省示范高中择校:市一中、市二中、铁力市一中、友好区三中择校。
第三批次为市示范高中择优:伊春区二中、嘉荫县一中、马永顺中学、铁力市二中、西林区四中择优。
第四批次为市示范高中择校:伊春区二中、嘉荫县一中、马永顺中学、铁力市二中、西林区四中择校。
第五批次为8所政办中高职院校招生:市职教中心、伊春职业学院、市林校、市卫校、伊春市机电学校(技师学院)、铁力市职教中心、嘉荫县职教中心、西林区职高。
2、降分录取。友好区考生报考友好区三中择优录取分数段降低30分;伊春区考生报考伊春区二中择优录取分数段降低20分;西林区考生报考西林区四中择优录取分数段降低20分;嘉荫县考生报考嘉荫县一中择优录取分数段降低20分。
3、省、市示范高中特长生录取。省示范高中录取:术科合格后,文化课加50分,如达到择优生分数线,按择优生录取;择校生文化课加100分,如达到择校生分数线,按择校生录取。
市示范高中录取:术科合格后,文化课加100分,如达到择优生分数线,按择优生录取;择校生文化课加200分,达到择校生分数线,按择校生录取。
如达到择优(或择校)分数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按术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4、录取配额生时,特长生不加分,按文化课实际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