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市直各教育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黄石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及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研究,划定我市各高中阶段学校2012年秋季招生分数线。
一、大冶一中统招生、实验高中宏志班录取分数线:大冶一中统招生和实验高中宏志班录取基准线为556分。按照大冶一中统招生、实验高中宏志班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乡镇、市直初中及民办初中,在未完成招生指标的情况下可以降分(不超过10分)录取的原则下,分别确定其在各乡镇、市直初中及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分数线为:实验中学、东岳中学、还地桥镇中心学校为556分,灵乡镇中心学校、金山店镇中心学校为552分,殷祖镇中心学校为547分,其他乡镇(街办)中心学校、市直初中及民办初中为546分。
二、实验高中统招生、大冶六中励志班录取线为497 分。
三、大冶二中、大冶六中统招生最低控制线为405分,分别根据招生计划和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实际录取线,报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四、其它普通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为309 分。
五、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220 分。
六、各校统招生录取的其他条件:1、考生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学籍档案规范的学生;2、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值5个维度的等级必须符合各校招生要求。
七、各高中择校生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统招生录取线下50分。
八、除大冶一中外,其它公办高中原则上不得招收大冶市外学生。
九、我市所有考生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的方式招生。
各有关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落实“阳光招生”政策,通过黄石中招网、校园网等面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分数、招生结果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根据我市高中招生日程安排和有关要求,落实专人专班,认真做好咨询指导、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等相关工作。对违规操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市教育局将实行责任追究。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高中 中专 招生 分数线 通知
共印100份
附件:
大冶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志愿填报
(一)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网上填报志愿时间:7月8日至7月11日(大冶市考生9-10日),截止时间为7月11日晚上9:00。
2、网上征集志愿时间:7月26日至7月27日,截止时间为7月27日晚上9:00。
(二)志愿设置、填报条件
2012年黄石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共设5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考生根据招生范围和填报条件选报志愿。
(三)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填报
经各招生学校考核合格后并报市招办确认的特长考生才能作为特长生录取,填报志愿时应选择该招生学校统招对应的批次,并将想报考其特长生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
二、录取
(一)各批次投档及录取时间
提前批:7月13日-14日,第一批次:7月15日-16日,第二批次:7月17日-18日,第三批次:7月19日-20日,第四批次:7月21日-22日。
(二)投档规则
每批次投档,对达到批次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招生区域等因素,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投档比例1:1。具体投档的规则是:第一步先对所有批次分数线上的考生按其第一志愿投档,各录取学校返回确切的投档结果,第二步再将所有未录考生生新汇总,然后再同时分别投向他们所报的第二志愿学校。
三、信息公示及信息保密
各单位应重视招生信息的安全保密,除按有关规定需对外公示的信息外,其他涉及到招生工作的信息,要按照信息保密的要求加强管理。要规范招生信息流转环节,明确责任,完善办理交接手续。重要数据信息要有不同介质的备份。招生信息的更改要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