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招办字[2012]47号
关于做好吉林省2012年中等专业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中等专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2012年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含师范)招生录取工作定于8月8日开始,现就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网上录取工作安排
(一)高职(3+2)、小教专科学校录取
省招生办按核定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进行平行投档,采取“平行志愿投档—阅档—审批”方式完成录取工作,即: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投档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多个志愿学校,一旦符合投档条件则将进行投档;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则按照各科考试先后顺序进行成绩排序),招生学校网上远程阅档并提交院校录取意见(预录取、预退档),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完成录取。
各有关学校须按规定时间登录中专系统网站,浏览省招生办公室投档的考生信息,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后,完成本校考生的预录取(预录取到相关专业)或预退档(写明退档理由)工作,当完成对所有考生的预录取(或预退档)工作后,须将录取结果提交至省招生办公室,由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状态变为“录取”状态,学校可向被确定为“录取”状态的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对于高职(含“3+2”高职)、小教专科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公室将再次对社会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工作。
征集志愿工作完成后,将对参加网上报名并有中等专业学校志愿的自由状态考生进行投档,继续参加中等专业学校录取。
(二)中等专业学校录取
中等专业学校录取工作采取“投档(或录入)—审批”方式进行,即: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投档(或招生学校自行录入或导入自组织生源信息),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完成录取。
网上报名考生:各有关学校须按规定时间登录中专系统网站,浏览投档的考生信息,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后,完成本校考生的预录取(预录取到相关专业)或预退档(写明退档理由)工作。
学校自行组织生源考生:各有关学校须按规定时间登录中专系统网站,将自行组织生源考生信息录入或按规定格式导入系统,考生录入(导入)完成后,学校须对自行组织生源考生进行照片采集工作,照片采集结束后,考生状态将变为“预录取”状态。
当完成对所有考生(含网上报名考生和学校自行组织生源考生)的预录取(或预退档)工作后,须将录取结果提交至省招生办公室,由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状态变为“录取”状态,学校可向被确定为“录取”状态的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其他内容略)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