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
1.晋城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本市户籍在市区学校就读、而非城区户籍的学生,需报考户籍所在县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2.2013年开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享受与我市常住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凡初一入学就在我市就读,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学籍卡,可在我市所辖的县(市、区)招办报名,考试后可根据本人志愿按成绩和有关程序录取到我市高中就读,并建立高中学籍档案。
3.我市户籍,现在外省、市就读,要求回原籍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户口本、小学毕业证明、外地初中学籍卡、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等级证明),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后,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4.应届毕业生的中考报名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凭学生学籍卡确认。报名方式以学校集体报名进行。具体办法按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