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学工作。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成立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准确宣传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引导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正确选择初中学校。特别要做好推荐入学的招生工作,各小学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推荐入学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方案或细则必须经教师和家长代表讨论并形成共识后方可执行。为确保2013年推荐入学工作能得到广大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区教育局和城区小学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种形式向社会、学生和家长公开推荐计划,公示推荐名单,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家长的咨询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积极宣传重点高中均衡招生政策,充分利用重点高中均衡招生政策,引导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合理选择初中学校就读。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江西省教育厅从2007年开始,要求全省各重点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用于均衡招生。均衡招生计划按比例分解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由各初中学校按计划从统招线下依次划定本校的均衡线。近年来均衡招生的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全省均衡招生计划为各重点高中统招计划的70%。重点高中均衡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初中学校后,只面向在其本校(含联办班)连续就读三年的应该初中毕业生(含正常休学、经市教育局基教科批准随父母从外地转入的应届毕业生)。具体政策见景德镇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城区各初中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私自接收未在中招办办理手续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
4、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各招生学校要依法治校,实行均衡编班,以利学校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科学考评教师的业绩。要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5、政策性优抚入学。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市直公办初中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可按招生计划的5%扩招,用于解决政策性优抚问题。优抚对象: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台籍学生、持政府招商局签发有效的《外来投资企业家协会保护卡》的人员子女。扩招计划的使用实行实名登记制,由优抚对象提出申请,交中招办审定后办理扩招录取手续。
6、强化招生管理。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要建立和健全招生档案,城区常住毕业生填写《城区小学升初中报名表》,流动人口子女填写《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初中申请表》。
7、严肃中招纪律。城区小学在校毕业生只能在就读学校报名,学校也只能接受本校的毕业生报名。如毕业生跨校报名或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市中招办将取消其经过提前招生、联合办班、推荐入学或电脑派位等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获得的录取资格,并就近安排到学额未满的学校就读。对弄虚作假的学校,市中招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该校下一年的推荐招生计划。初中学校招生要到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凡未经市中招办录取,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基教科不办理学籍,计财科不核拨公用经费,无学籍的青少年报考普通高中时,不准报考重点中学。
五、招生计划:
一 中:50 二 中:350
( 实验班 50) ( 含实验班50人)
三 中:300 外 国 语:250
(含与五中联合办学100人 ( 含与五中联合办学50人)
五 中:600 七 中:400
(含与体校联办跆拳道班50人)) (含艺术特色班100人)
群星学校:500 体育学校:50
(含合唱班100人)
十一中:150 一中分校:400
(含与二中联合办学100人) (含科技创新特色班50人)
十 五 中:200 十 六 中:250
(含与二中联合办学100人)
十 七 中:100 昌河中学:300
十 九 中:250 二十一中:50
二十六中:400 竟成中学:300
天翼中学:150(民办) 太 白 园:350(民办)
天翼分校:350(民办) 育才学校:60(民办)
景西学校:(民办)100
合计:5910人
景德镇市城区初中招生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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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内 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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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前 |
各初中学校上报招生计划 |
各初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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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29日 |
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采集毕业生基本情况信息 |
各小学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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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
城区初中招生工作会 |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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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前 |
区教育局及市直小学将数据库上报市中招办 |
区教育局
市直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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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前 |
统计小学毕业生分布情况、按人口分布状况划分初中招生学区、印发学区划分方案 |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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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前 |
提前招生学校,招实验班、特色班、联办班学校,民办学校报送招生方案 |
相关初中学校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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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
各学校召开家长会、宣传招生政策 |
各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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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前 |
组织、指导小学毕业生填报《2013年景德镇市城区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有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流动人员子女就读初中申请表》(无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填报志愿 |
各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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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前 |
收取城区各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申请表 |
区教育局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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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前 |
下达各小学推荐入学计划,下发《2013年景德镇市城区小学毕业生推荐申请表》 |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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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 |
景德镇一中、二中实验班招生 |
一中、二中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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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 |
景德镇一中、二中上报实验班拟录取名单 |
一中、二中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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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 |
三中、外国语学校联办班,十一中、十五中联办班,七中艺术特色班、群星学校合唱班、一中分校科技创新特色班招生 |
相关学校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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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
回籍学生及其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中招办报名 |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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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
三中、外国语学校联办班,十一中、十五中联办班,七中艺术特色班、群星学校合唱班、一中分校科技创新特色班上报拟录名单 |
相关学校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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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
外国语学校、市体校上报拟录名单 |
相关学校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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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
下发一中、二中实验班,外国语学校、体校提前录取,三中、外国语学校、十一中、十五中联办班及七中艺术特色班、群星学校合唱班、一中分校科技创新特色班录取名单 |
各中小学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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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前 |
区教育局、各市直小学上报推荐学生名单 |
相关小学
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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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
对口直升、指定入学、推荐入学、第一志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录取 |
相关学校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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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
发放第一批初中学校录取通知书 |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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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 |
电脑派位录取 |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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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上旬 |
优抚对象录取 |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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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 |
发放第二批初中学校录取通知书 |
各中小学
市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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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上旬 |
各初中学校到市中招办领取新生报名表,建立初中学籍 |
各初中学校
市中招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