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学校要按照“做师生楷模,办阳光教育”的活动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好普通高中招生服务工作。要严格考务管理,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教育,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强化措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质量;要切实加强试题试卷的管理,在命题、制卷、试卷分发、保管等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要求实施,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对在招生工作中,造成试题试卷泄密以及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普通高中招生期间,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电话号码为6210350,6213926。
附件:
1、莱芜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莱芜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计划
3、莱芜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报名安排
4、莱芜市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宣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