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一中“航空教育特色班”招生录取基本标准
一、自然条件
(一)年龄:13-16周岁,出生年月按公历计算。
(二)学籍:报名参加2013年山东省中考招生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
(三)户籍:具有莱芜市正式户籍。
二、身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高:160—180厘米之间
2.体重:45公斤以上
3.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
4.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女性1.0)以上。
5.无色盲、色弱。
6.无文身、刺字。
(二)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体检
1.眼睛做过视力矫治手术者。
2.有斜视者、夜盲者。
3.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者,有梦游症者。
4.乘车(船、飞机)恶心、呕吐者,本人有晕厥史者,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5.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颌不良者。
6.有慢性胃肠病(经常胃痛、泛酸或腹泻)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7. 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
三、心理品质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三)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
(四)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五)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
(六)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四、政治条件
(一)本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
3.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
①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的。
②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的。
③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的。
④参加非法组织并进行活动的。
(二)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三)报名态度:学生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