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办发[2012]199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几点意见,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我省技能型人才紧缺的问题十分突出,技术工人短缺已成为产业升级的最大制约因素。因此,加快培养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已刻不容缓。但从我省教育发展情况来看,职业教育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发展职业教育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特别是招生工作,从2011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情况来看,招生规模、职普比例等方面我省仍有较大提升空间。2012年教育部下达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22万人,招生任务依然十分严峻。全省必须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下大力气抓好,不断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缩小普职比例,夯实发展基础。
二、强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教育宣传工作。目前,我省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着大好机遇,正在规划、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我省已经建立了中职升高职、中职升本科、专科升本科的单独招生考试制度,正在搭建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的立交桥。2012年中职升本科招生计划安排了2480人,专升本计划安排了4000多人,并且随着职业教育的体系建立与完善将大幅度提高职业教育对口升学的比例。从目前来看,广大群众,尤其是绝大多数学生及家长,对中职学校的优惠政策(国家助学支持、减免学费)和毕业后升学与就业的情况,不了解、不清楚。各地、各校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大力宣传国家、省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要通过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把各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送到老百姓心中,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型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中的管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严格落实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提高职普招生比例。要着力探索职校内涵发展思路,推进学校特色化、优质化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增加职业院校的吸引力。要严明纪律,狠抓管理,大力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秩序的规范、有序。要坚持诚信招生,严禁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虚假宣传,严禁利用招生工作牟取利益。各地、各校在中职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与我厅联系。
附件:201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201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doc
201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
市别 预计初中毕业生人数 指导性计划招生人数
全省合计 382412 180000
沈阳市 57753 28000
大连市 51314 26000
鞍山市 30803 15000
抚顺市 14461 7000
本溪市 11273 5500
丹东市 21480 10000
锦州市 27050 13000
营口市 22759 11000
阜新市 16279 8000
辽阳市 17854 8000
盘锦市 13068 6000
铁岭市 25849 8000
昌图县 9628 4500
朝阳市 34506 16500
葫芦岛市 28335 10300
绥中县 6624 3200
注:“指导性计划招生人数”不含技工学校招生人数。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