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原则和标准是什么?
相关负责人:普通高中的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把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依据。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合卷)书面考试和体育考试的总成绩等级高者,录取投档时排位在前;总成绩等级相同者,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等6个学科高等级数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各学科高等级数量越多,录取投档时排位越靠前。2.地理、生物毕业会考成绩C等及以上方能为普通高中录取。3.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及以上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者,方可作为保送生和定向生推荐。4.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为普通高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