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老师须知
一、每一科目考生答题前,监考老师要宣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用0.5mm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准考证号、姓名。
2.必须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不要弄破。
3.答题时请注意题号顺序,只能把答案写在本题区域的红框内。否则,答题无效。
4.请将答题写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或草稿纸上无效。
5.客观题作答请用2B铅笔填涂。修改时请用橡皮擦干净,不留痕迹。
6.禁止在非答题区乱涂乱画。特别是答题卡四周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和条码,禁止涂画与破损。
二、开考前五分钟,监考老师要求考生正确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与准考证号。监考老师逐一检查核对,无误后由监考老师给每一个考生贴条码。条码要按要求横向、正面贴在答题卡上指定的贴条码处(虚线方框内)。
三、开考三十分钟后,监考老师清点本考场考生人数。如有缺考考生,则监考老师需对其答题卡进行如下处理:
1.在缺考考生答题卡姓名栏手工填写“缺考”二字。
2.在条码区域贴好该缺考考生的条码。
3.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考生缺考标记“ ”涂黑。
四、考生考完后,监考老师要把所有的答题卡都收上来(含缺考考生的答题卡),并按座位从小到大的顺序(小在上,大在下),统一方向整理好(对齐答题卡切去的一角)一起装进塑料袋,再装进试卷袋。然后用适量的浆糊或胶水封好试卷袋口。
五、监考老师按要求详细填写试卷袋封面上规定的内容。包括考点名称、准考证号范围、实考人数、缺考人数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