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教〔2012〕92号
2012宁波慈溪中考高中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教办,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级中学,有关民办初高中: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2〕115号)和《关于做好慈溪市2012年初中毕业考试(高中段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慈教普〔2012〕6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2012年高中段(含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校,下同)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高中段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为加强对今年中招工作的领导,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慈溪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志锋同志任组长,彭飞龙、孙剑波同志任副组长,陆建锋、罗科技、应静波、赵桓、孙波、俞南章同志为成员(另已发文),指导并实施全市高中段招生工作。下设中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科(电话:63919027、63919028)。
高中段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又关系到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对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各教办、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招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确保今年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中招工作的透明度,把招生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以使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社会政治、体育等六科。
各考试科目的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10分(含听力20分)、科学150分、社会政治80分、体育30分,总分610分。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书面申请,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障碍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相应分值。
(二)考试范围及命题要求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学科试卷的命题由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依据新制订的省学科《课程标准》和《关于调整初中部分学科教学内容及要求的意见》(浙教办教研〔2010〕160号)要求,减少考试内容,改进命题模式。以《宁波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和要求,各学科考试范围原则上以初中毕业学年度的内容为主,有些学科适度涉及初中阶段其他年级的部分内容。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严格把握学业考试试卷的整体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不小于0.70。学业考试命题以新课程理念为导向,根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新课程改革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注重应用、注重能力,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逐步减少机械记忆类的试题。参加数学、科学考试时允许使用符合教学要求的计算器,列入省教育厅教学用书目录的不带文字输入与存储功能的科学计算器(2013年起所有学科考试考生不再使用各类计算器)。
为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逐步引入国际先进的命题思想和技术改进命题工作。提高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创新性,确保课程改革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避免命制死记硬背的试题,适当增加部分学科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的缩写)类试题的权重,强化对考生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方面的考查。提高命题的效度、信度,提高命题质量。进一步增加学生科学实验操作、社会实践活动、体质健康素质等项目在高中段招生中的作用。
(三)文化课考试日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2日(星期二)
语文
(8:30—10:30)
社会政治
(1:30—3:00)
英语(含听力测试)
(3:40—5:20)
6月13日(星期三)
数学
(8:30—10:30)
自然科学
(2:00—4:00)
注:英语听力测试分值为20分。
(四)试场
根据相对集中的原则,今年将设置26个考点,各考点要选定光线充足、通风、课桌椅平整的教室作为试场。各试场内均须摆放桌椅30套。准考证采用9位数编码,自左向右第一位数为毕业年份1,第二至五位数是考点代码(见附件4),后四位数为考生顺序号。准考证号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另行统一编制。
各考点工作应在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由考点主任负责,考点所在初中组织实施,各考点主任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聘任考点所在地教办主任担任(设二个或二个以上考点的镇、街道的考点主任另定)。监考人员以镇(街道)等为单位交叉监考,每个试场设两名监考教师。有子女在本市考点考试的同志不得担任监考工作。
要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考点要设置试卷保密室,按照《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招〔2004〕103号)要求执行。严格按章办事,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五)考试形式
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政治等五门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符合网上阅卷要求的规范模拟适应性答题练习,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学生都能按要求规范答题。
2012年社会政治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三、阅卷
2012年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学业考试期间,每天考试完毕,各考点要派专人当日将试卷及时送市教育局中招办集中保管。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组织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阅卷、成绩评定。网上阅卷先实行预阅卷,再实行“二评制度”,第一评和第二评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将由具备仲裁权限的评题组组员进行第三评。
阅卷结束后,考试成绩不公开公布,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在慈溪教育网(内网)上发给报名学校,再由原报名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并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输入12580信息服务平台,以方便考生查询成绩。如果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向原报名学校提出查分申请,由学校领导一人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核查分数(查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查卷工作由市教育局中招办指派专人负责,只检查有无漏批试题和结分登分有无差错。查核结果如果确有差错,立即予以纠正。
四、招生办法
1.录取原则
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1A3P及以上等第,其他普高、综合高中录取的学生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高中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被授予县(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实行普通高中特长生降分录取制度(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发文)。
凡思想品德等第考核不合格者,或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合格者(身体残疾等特殊学生除外),高中段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2.录取顺序
提前第一批:慈溪中学(含统招、分配生)
提前第二批:学前教育(五年制)
以上志愿已在中考报名时填写,均面向全市招生。
分数公布后填写普高、职高(含综合高中、职业中专、市内普通中专、市内技工学校,下同)、市外普通中专(简称市外中专)、市外技工学校(简称市外技校)等志愿。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划定普高投档控制分数线。普高、职高、市外中专、市外技校四类学校考生不得相互兼报。填报办法另行发文。
今年浒山中学、杨贤江中学、三山中学在分数公布后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其中三山中学招收以飞行员、军警体校为培养目标的自主招生班1班。其他等级重点普高采用划出一定的指标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民办普高也可实行自主招生。实施自主招生的民办普高,必须在5月下旬前按《慈溪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普高自主招生的实施意见》(慈教普〔2004〕155号)精神,制定好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并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后组织实施。审批后的招生简章必须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应包括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收费标准、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办法、录取标准、录取时间、报到时间、违规责任承担的承诺等事项,做到依章招生、诚信招生。实行自主招生的公办普高,要按照《印发〈慈溪市教育局关于公办普高试行自主招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慈教〔2007〕120号)的精神执行。同时,考生和考生家长也要理性选择报考的学校,做到诚信填报志愿和报考自主招生的学校。
报考普通高中民办学校的考生须注意,报考时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今年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三限生”招生。
志愿填写必须规范、慎重,涂改作废。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能强迫命令或包办代替,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各初中学校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升学指导,动员他们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尤其要加大中职学校招生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每个考生和家长全面介绍我市中职学校的情况、招生计划和就业情况,鼓励、引导学生报考中职类学校。为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高中段学校职普招生比例,市教育局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今年普通高中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考生填报中职学校志愿填报率和在我市下达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内录取学生的就读率,作为下一学年度考核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和慈溪中学等重点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标分配的重要指标。
3.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学业考试总分(含附加分)、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今年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C学校的顺序投档,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以下顺序录取:①初中阶段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同类荣誉看级别,同类级别看次数;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A多者优先;③初中阶段学生思想品德等第优秀级多者优先;④中考文化科(语文、数学、科学、英语)总分高者优先;⑤单科顺序及分数高者优先,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科学、英语。采用计算机划线定位的方式,减少录取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4.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的招生专业、人数和志愿批次等另行发文。杭州湾中等职业学校(慈溪市技工学校)部分专业实行自主(提前)招生,具体办法另行发文。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包括市外学校)的新生录取采用网上投档、学校远程录取的办法。
五、严明纪律,规范招生
1.志愿填报过程中,考生或考生家长应该自觉遵守诚信原则。考生或考生家长在填报志愿后,不得随意更改志愿。
2.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安全,坚决杜绝考试过程中的学生伤害事故。
3.为遏制初中择校现象,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慈教普〔2005〕234号)文件精神,已经从2008年开始,对初中择校生(按有关规定特殊照顾者外)不得享受省一级重点中学分配生待遇。各初中学校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杜绝舞弊。
4.高中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严格高中段招生纪律的紧急通知》(慈教办〔2005〕2号)规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还须严格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的通知》(慈教普〔2004〕67号)和《慈溪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普高自主招生的实施意见》(慈教普〔2004〕155号)规定规范招生。实行自主招生的公办普高也必须严格按照《印发〈慈溪市教育局关于公办普高试行自主招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慈教〔2007〕120号)的规定招生。
5.严禁高中段学校发布虚假或有损其他学校形象的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及各类招生信息;严禁在招生中向考生或学生家长进行虚假承诺;严禁在招生工作中向有关学校或教师发放各种名义的劳务费、奖金等。严禁高中段学校派员去初中学校做针对学生个体的动员工作。采取自主招生的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6.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坚决制止乱招生、乱收费现象。各类高中段学校在未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发录取通知书。
7.已被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换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再录取。从去年开始,凡有被市外省首批重点中学提前录取学生的初中学校,其慈溪中学分配生人数作相应扣减。
8.加强师德师风和廉洁自律教育,各学校(单位)、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招生纪律制止违规招生的紧急通知》(慈教纪〔2004〕1号)的规定,自觉抵制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附件:慈溪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点设置表
http://www.2exam.com/zhongkao/ningbo/607694.shtml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