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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中学2013年招生简章

来源:上饶市教育局 2013-4-21 10:47:20

上饶中学2013年招生简章

依据《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简章》《上饶市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第一章 学校简介
第一条 上饶中学地处上饶市市行政中心区广信大道与三清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总投资约2.3亿元,占地面积287亩,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学校规模为:120个教学班,在校生6000人。学校性质:隶属市教育局管理的公办学校。
第二条 上饶中学是市委、市政府集全市之力精心打造的示范性高级中学,无论是办学条件、师资水平,都属全市一流。上饶中学办学定位:市内领先、省内一流、区域知名、国际接轨的示范性高级中学。
第三条 上饶中学拥有全市最优质的师资团队,现有高中特级教师5人,省市高中学科带头人10人,高中学科竞赛省级以上优秀教练员22人,高级教师106人,师资结构配套整齐。
第四条 上饶中学杨发先校长是位教学理念先进、学校管理经验丰富的优秀老校长,82年毕业于江西师大数学系,一直从事高中教学工作,曾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江西省劳动模范、江西省(首届)中小学优秀校长、入选上饶市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最具影响力人物、上饶市十佳优秀校长。
第五条 学校贯彻“因材施教、分层教学”的办学思想,针对不同层次学生,分别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教学策略,实施分层次教学,顺应各层次学生学业进步的需求,确保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得到相应的发展。
第六条 学校今年秋季招生仍然实行“零批次”录取,考生在“重点中学第一志愿”栏目中填报上饶中学的招生代码即可,若未被本校录取,不影响考生所报县(市、区)志愿的录取。
敬请考生注意,上饶中学招生代码是省重点中学代码:1101001。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市中招委批准执行。
第八条 2013年学校计划招收高一新生1700名,其中:
1、面向全市统招“志敏班”新生50人;
2、面向信州区共招收900人,其中均衡生590人,统招生255人,内招生10人,特长生45人;
3、面向信州区外统招470人,其中统招生425人,特长生45人;
4、招收择校生280人。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以全省统一中招考试的成绩和考生志愿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志敏班”的学生需填报“志敏班”报名表,报名表请登陆上饶教育网获取(网址为:www.srjyw.com)或到市中招办领取,其录取条件为中考成绩列全市前400名或考生所在县(市、区)前30名的家庭贫困学生。
第十二条 面向信州区招收的均衡生根据中考报名志愿及各校均衡计划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590人。
第十三条 面向全市统招的学生根据中考报名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680人,其中信州区255人,信州区外425人。
第十四条 本校招收音、体、美特长生的具体办法请另见上饶中学2013年特长生招生办法(登陆上饶教育网获取)。
第十五条 择校生的中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本校统招录取线下70分。
第十六条 中考报名工作结束后,符合下列两种情形的考生:
1、仍有意向报考上饶中学的,可在6月20日上午8:00—6月22日下午18:00登陆中考报名系统,重新填报上饶中学志愿(上饶中学招生代码:1101001),若考生忘记报考密码,请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市中招办获取报考密码。
2、有意向进入上饶中学“志敏班”的,可登陆上饶教育网(网址为:www.srjyw.com)下载报名申请表或到上饶市教育局中招办领取报名申请表,按报名表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于6月30日前送达(或快递至)上饶市教育局中招办进行志愿补报。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市物价、财政、教育等三家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住宿费。
第十八条 择校费的收取标准:以本校统招录取线为基准,统招录取线下70分内择校费按不超过18000元的标准收取。
第十九条 音、体、美特长生的收费:正常录取的学生按统招生收取正常学杂费;择校生除收取正常学杂费外,其择校费按照16000——18000元标准收取。
第五章 奖学、助学措施
第二十条 “志敏班”学生的奖学、助学措施:三年免收学费,每学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 “志敏班”外的其他学生奖学、助学措施:
1、对于中考成绩在考生所在县(市、区)前20名的学生,三年免收学费,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奖助学金;
2、对于中考成绩在考生所在县(市、区)前21—60名的学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奖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家庭贫困学生的助学措施:经本人申请,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证明,经学校研究可享受每学年1000—2000元的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为激励莘莘学子,凡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的学生,本校给予6000元的奖励;考取国内其它十大名校的学生,本校给予4000元的奖励。
第二十四条:上饶中学郑重向社会承诺:“我们一定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精心打造上饶中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上饶中学教师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坚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坚决制止有偿家教!”
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请与上饶中学招生办联系,咨询电话:8259016。
附:学校地址:市行政中心广信大道与三清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招生热线 13367035616(周老师) 18979350418(郑老师)
18979350447(童老师) 18979350191(徐老师)
18979350410(张老师) 18979350515(戴老师)
电子邮箱:srxzyfx@126.com

                                        上饶中学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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